适量性原则shiliang xing yuanze
组织幼儿体育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指幼儿的体育活动应该保证适宜的活动量。适量的身体运动,能使幼儿的机体承受适宜的生理负荷,有利于促进幼儿正常的生长发育,增强各器官、系统的适应性,提高机体的功能。若活动量过小,运动对身体的刺激也就较小,这就起不到锻炼和增强的效果;若活动量过大,运动的刺激超出了幼儿身体所能承受的限度和范围,反而会有害于幼儿的身体健康。因此,合理地、科学地安排和调整幼儿体育活动的活动量,是幼儿体育活动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依据幼儿身体发育的特点以及幼儿体育活动的目的,较适合于幼儿的活动量的特点是:活动的强度不太大,而练习密度较大;每次活动的时间不宜过长,根据幼儿年龄的不同,活动的时间为15~30分钟不等;注意幼儿活动的节奏性,即掌握激与缓、动与静的结合;幼儿在活动中的心率为130次/分以上,但最高心率最好不超过180次/分,心率恢复时间为5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