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概算批准程序增加的基本建设投资。在基本建设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基本建设计划工作量或工程项目发生了变化、扩大了建设规模,或由于国家(军队)调整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原预算不能满足基本建设需要时,应上报追加基本建设预算,由有关部门按概算批准程序审批。
追加投资
在原有基本建设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的投资。造成追加投资的原因,一般是因国家调整计划,或设计文件改变以及意外事故等等。在追加投资额时,原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数要做相应的调整,属于国家调整计划的,必须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批复的文件予以调整; 属于地区或部门范围内的调整,也必须按相应的计划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复的文件办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指标的追加、追减,一般应在本地区、部门内自求平衡,实在不能平衡的,再报上级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