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墙
明朝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和镇压苗族人民而实行的分而治之的手段。为了实施汉苗分治,以苗治苗的政策,统治者把苗族分为“熟苗” 和 “生苗”,并对苗与汉、熟苗与生苗交错之区域进行清理。把中央王朝鞭长莫及区域的苗民称为“生苗”。明万历四十三年 (1615),修筑了一道由铜仁亭子关到保靖喜鹊营,绵延四百多里的边墙,边墙以外属生苗,边墙以内属熟苗。现今的凤凰、松桃、花垣、吉首、保靖等几县交界处,就是当时的生苗疆域。这些地方山高谷深,交通闭塞,统治者鞭长莫及,因而既无土司,也无流官,仍然是相对独立的氏族群体,过着落后、原始的农猎生活,保持着浓厚的原始社会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