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主乎达,不主乎简
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他认为文章最首要的原则是“达”,要恰到好处地表达思想内容,不是文字越少越好。他举了正反两方面的例证来说明。一是刻意求简,简到同时代人、后代人不易理解乃至不理解的地步,非要旁人加注才能读通,这是求简而得繁;二是举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有馈生鱼于郑子产》二章为例,其中齐人妻的重述、子产校人的重述,形式上看起来都与上文重复,但这恰恰生动地表达了齐人妻的疑惑和校人不理解子产而自以为聪明的神态,这是不能简的。如果单追求文字之简而失文章神气,那就是因小失大。这种繁简并重论,始于南宋洪迈,顾炎武上承其说,对后来的钱大昕等又有一定影响。“繁丰简约要看实际的成就如何,本身并无绝对的优劣可论”(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繁简并重论是比较公允、通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