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材料
直接用于生产,有助于产品形成或便于生产进行,但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 (1) 与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原材料相结合,使其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的材料。如油漆、胶水、催化剂、染料等; (2) 设备的运转或工具的使用所必需的辅助性材料。如润滑油、皮带等; (3) 为创造正常劳动条件所消耗的材料。如照明用的灯泡、清洁用具等。辅助材料是相对主要材料而言,二者的划分不取决于它们的物理或化学性能,而是决定于它们所起的作用。同一种材料可能在某种场合是辅助材料,而在另外的场合则是主要材料。辅助材料一般在“原材料”帐户内作为二级帐户进行核算,也可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单独设置“辅助材料”帐户进行核算,但在编制资金平衡表时,应列入原材料项目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