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议会选举
议会60名议员由选民以无记名投票,即直接普遍选举产生。 凡年满20岁、在国内已居住5年、品行良好、具有经济责任能力的冰岛国民,不分性别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议员中的49名,由雷克雅未克等8个选区按比例代表制选出,其中首都雷克雅未克选举12名,其他7个选区各选举5名或6名。 其余的11个议席分配给已取得议席的政党。 在正式议员当选的同时,还要选出11名增补议员,其名额按各政党在大选中所得票数的比例分配。候选人名单由各政党自己提出。每张候选人名单中的候选人人数都必须是规定在选区选出的议员数的2倍。 选区议员的替补代表和增补议员的替补代表议员须与候选人名单上的应选议员数相等。选民只能投政党名单的票。选举在星期日进行。选民可直接到投票站投票,也可密封邮寄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