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赁Sublease简称“转租”,亦称“再租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一般由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最终用户)对租赁设备的需求,从原始出租人租入该设备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交易安排。转租至少涉及四方当事人——设备制造商、原出租人、原承租人(转租人)和新承租人和两份租约——原租约、新租约。一般原出租人进行转租赁的目的有: ❶通过提供租赁融资来拓展国内外市场; ❷为海外子公司提供资金融通而实现租赁公司的国际化战略; ❸通过转租人来转移风险; ❹利用转租人在某些地区的租赁技能或租赁许可。 转租赁亦称“再租赁”。融资租赁的一种形式。将设备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融资租赁。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用户需要,先从其他租赁公司 (通常为国外的公司)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使用。采用转租赁方式由于要签订两个租赁合同,承租人一般要支付高于直接租赁的租金。因此,这一形式适用于租赁机构在自身借贷能力较弱,资金来源有限,融资技术不十分发达,同时承租人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设备时,出租人利用别家租赁机构的优惠条件引进设备。租赁期可以等于或长于租入期,如对外承租合同期为一年,而对内承租期可为三年。 转租赁 转租赁underlet亦称“再租赁”。融资租赁的一种形式。将设备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融资租赁。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用户需要,先从其他租赁公司(通常为国外的公司)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使用。采用转租赁方式由于要签订两个租赁合同,承租人一般要支付高于直接租赁的租金。因此,这一形式适用于租赁机构在自身借贷能力较弱,资金来源有限,融资技术不十分发达,同时承租人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设备时,出租人利用别家租赁机构的优惠条件引进设备。租赁期可以等于或长于租入期,如对外承租合同期为一年,而对内承租期可为三年。 ☚ 湿式租赁 再租赁 ☛ 转租赁 转租赁亦称“再租赁”。金融租赁的一种形式。是将设备进行两次重复租赁的金融租赁方式。一般由租赁公司根据用户需要,先从其他租赁公司(通常为国外的公司)租入设备,然后再转租给承租人使用。采用转租赁方式由于要签订两次租赁合同,承租人一般要支付高于直接租赁的租金。因此,承租人往往是在迫切需要国外只租不卖的先进技术设备时,才选择这种方式。再租赁 见“转租赁”。 ☚ 代偿贷款租赁 经营租赁 ☛ 00001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