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委托
简称“转托”。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将其代理权转而授权给他人实施的行为。转委托为授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其后果是使接受转委托的当事人成为复代理人。转委托主要适用于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能否适用转委托,法律虽没有明确,但从民法原理出发,应当可以适用转委托。转托授权也是授权,应当适用授权的规则。转委托应当明确、具体。因代理人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参见“复代理”(16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