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主义16世纪德国基督教新教改革家马丁·路德的神学学说。路德宗教改革的主旨在于摆脱罗马教会在经济上、政治上的剥削和控制。他的神学学说包括如下内容:(一)强调《圣经》的权威,而过去被认为与《圣经》具有同等地位的“信经”和“圣传”应从属于《圣经》;(二)否认教皇的权威,认为教皇与教会是人为的制度,不是上帝的世俗代表,不具有绝对的正确性和神圣性,教会无权干预世俗政权,教皇也不是《圣经》的最后解释人;(三)主张“因信称义”,即人的灵魂的得救,被上帝称为义人,靠的是上帝的恩典和人对上帝的笃信,而不在于苦行修炼和履行烦琐复杂的宗教礼仪,因为这些“善功”只涉及人的外表行为,而与人属灵的本性无干;(四)肯定原罪说和性恶论,认为人天生有罪,人从思想到肉体都充满了罪恶,浸透了自私和贪婪。去除本性中的恶的唯一途径是信仰上帝,信仰使人心灵更新,善便随之而来。此时的人虽然仍为罪人,但在上帝眼中已成为义人,不再追究其罪债;(五)认为人人都可以直接同神相通,无需以教皇为代表的神职人员作中介,因为基督以无罪之身代人受死于十字架,清除了神人之间的阻隔,已使之重新和好。以因信称义为中心的路德主义神学学说,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摆脱封建制度和教会束缚的要求。在宗教的形式下表达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愿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