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农业承包制Agricultural Contract System of Viet Nam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农业生产管理和分配的一种制度,是新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承包制从1979年在北方开始试行,由水稻种植发展到畜牧业、林业和捕捞业。方式是先由农业合作社同国家制订承包合同,规定承包耕地面积、产量和上交产量(余下的归承包者),再由合作社承包到生产组,组又承包到户。承包制实现了农业管理和分配的两个联系:把劳动者的个人利益同生产过程中的某些重要环节联系起来,把劳动者的最终利益同最终产品联系起来,使国家、集体、个人得到一定实惠,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尤其是稻谷生产的发展,1981~1985年粮食产量年平均达到1700万吨,从1983年起,基本实现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