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官
古代泛指主管农事的官吏。 最早的农官当自后稷始。《尚书·舜典》记载:“帝(舜)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意思说,帝舜看到民众饥饿,于是分派后稷主管农业,教民稼穑,播种百谷。《史记·周本纪》中明确记载:“帝尧……举弃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周代农官尚有建置,《诗经》中多处提到如称为“田畯”者,便是掌管农事,监督农奴从事劳作的农官。汉以后沿袭不断。《史记·平准书》有“水衡、少府、大农、太仆各置农官”的记载。直至宋代仍有农官之职。《宋史·食货志》记载仍负有重要职责,“逃民复业及浮客请佃者,委农官勘验,以给受田土收附版籍,州县未得役其差役。”近代思想家章炳麟认为农官对农业发展至关重要。 他说:“吾以为农官不设,农业不能以大举”(《訄书·明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