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煚赐盗蒿案
赵煚于开皇间为冀州刺史时,史称“冀州俗薄,市井多奸诈”。赵煚设置了标准的铜斗、铁尺,放在市场上,方便了百姓的交易。文帝听说后,将此法“颁告天下,以为常法”。有一次,有人盗割了赵煚田中的蒿草,被属吏抓获。赵煚说,这是由于我这个当刺史的不能宣扬风化,他又有什么罪?安慰、劝谕后将其放遣回去。事后,又派人载了一车蒿草送给那个“盗蒿”的人,使那人惭愧得无以自容。这种作法,更甚于用重刑。由于赵煚能“以德化民”,冀州百姓也很拥戴他。在他生病时,“百姓奔驰,争为祈祷”。用教化的手段,从改变社会风气入手,一样能使社会秩序得以改善,何必非“严刑峻法”。当然,盗蒿者恐因其穷,偶一为之,必非江洋大盗,对后者,则必当依法惩治,单纯“慰谕”是不起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