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基金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行筹集,主要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 是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农业合作化初期,一般按入社劳动力和不同经济类区确定提取标准,并按资金用途划分为“公有化基金”与“生产费基金”两大类。用于固定资产购建和社员投入固定资产的折价称为“公有化基金”;用于生产费用支出和社员投入的种子、肥料、小型生产工具等折价称为“生产费基金”。随著集体生产的扩大,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收益分配增加的各种积累,包括公积金、公益金、折旧基金等,使农业合作基金来源不断扩大,并划分为以下两类:(1)生产基金: ❶ 集体拥有固定资产占用的资金称为固定基金,即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 ❷ 用于生产周转的流动资金,包括生产用材料折价与货币资金。 ❸ 集体与专业户、生产单位共同举办联营项目的投资形成的联营基金。 ❹ 用于购建更新固定资产的公积金及折旧基金。 ❺ 合作化初期形成转入的社员股份基金等。 (2)其他基金: ❶ 通过收益分配提取用于“以丰补歉”的储备基金。 ❷ 用于集体福利、社会救济、保险等公共事业的公益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