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拉斯·曼美国教育家。1796年出生于马萨诸塞州一农民家庭。1819年毕业于布朗大学后留校任2年助教。1823~1837年任律师,其间1827~1837年先后任州议会众议员、参议员、议长,积极从事社会改革和教育工作。1837~1848年任马萨诸塞州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在12年任期内积极推动美国公共教育事业的发展,1838年创办《公立学校杂志》并担任编辑;创建了州教育管理体制;领导建立马萨诸塞州立师范学院;在全州各地巡回演讲,每年撰写教育年度报告。12份年度报告几乎涉及教育领域的每个方面,在美国社会引起强烈反响。1843年自费去欧洲考察学校教育情况,回国后积极宣传欧洲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1848年起任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达5年。1853年后任俄亥俄州安蒂奥克学院院长。1859年病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