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文两备
董仲舒提出的要求质文统一的美学观点。《春秋繁露·玉杯》曰:“志为质,物为文。文著于质,质不居文,文安施质?质文两备,然后其礼成;文质偏行,不得有我尔之名,俱不能备而偏行之,宁有质而无文。”董仲舒继承了孔子的“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观点,在重质的前提下要求质文的统一,“质”是个体内在的道德精神品质(志),“文”是事物可修饰的外在形式(物),他主张“先质而后文”“宁有质而无文”的“质文两备”,体现了他对儒家政治伦理道德的维护,对“礼乐”教化之功的重视。汉代社会普遍重视“文”与“质”的关系问题,《淮南子·本经训》提出“必有其质,乃为之文”的主张,杨雄《法言·君子》提出“弸中而彪外”的观点,王充《书解篇》提出“人有文质乃成”的见解,均是对孔子“文质彬彬”学说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