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新体制New System of Finance and Economy
罗马尼亚现行的经济管理体制。1978年3月,《罗共中央关于完善财经领导工作和计划工作的决议》提出。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是:(1)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企业工人自行管理、独立核算和财务自理。(2)在计划管理方面,实行以净产值和实物产量为主的指标体系,并采用一些价值和效益指标。(3)自下而上地制订计划,在制订和执行计划中加强经济合同的作用。(4)在企业活动中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财政经济杠杆。(5)扩大企业的财权,以利润留成中建立五种企业自有基金,计划利润留成由30%增加到40%,超计划利润留成60%,以保证企业的财经独立核算,鼓励企业和职工争取最好的经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