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对国民收入中的剩余产品进行分配的活动。财政资金筹集、分拨和使用过程的总称。财政分配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生产与消费、生产与交换的中介地位,对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发挥直接调节作用。
财政分配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分配。这种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国家权力,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是以社会代表和国营经济所有者双重身份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财政能集中社会纯收入的大部分。这部分纯收入既可用于社会积累,也可用于社会消费。因而财政在社会产品分配中 (主要是对国民收入分配) ,居于主导地位,对形成国民经济中积累与消费的关系起决定作用。其他分配形式都受财政分配的制约,反过来也影响财政分配。财政分配主要表现为财政收入形式和支出过程,这是通过国家预算进行的。按我国财政制度规定,有一部分财政资金可以不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由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范围自行筹集、管理和使用,称为预算外资金。预算外资金分配也属于财政资金分配环节,但不是国家进行的集中性分配。财政分配形式在不同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下有所不同。在自然经济和不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主要采取实物形式; 在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则采取价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