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的职责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财务部门在后勤部首长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全军统一的财务标准制度。(2)负责编审预算、决算,报告经费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力联审。(3)组织与领导有关农副业生产和军人服务社的财务工作,建立健全核算制度。(4)按规定做好薪金、工资、津贴等费用的发放工作。(5)负责预算外经费收入、做好上交和留用经费的管理工作。(6)负责会计核算工作,办理各项经费的请领、拨付、收交和结算,执行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规定,负责金、银、珠宝等贵重物品的登记与保管。(7)组织财务检查,实施审计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8)制订和实施战时财务保障方案。(9)组织实施财务专业训练,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10)搜集整理财务工作资料,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