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财务大臣上诉法院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财务大臣上诉法院❶又称“财政大臣上诉法庭”。英国根据法官和财政部官员定期在财政部议事室会晤商讨法律和其他商业难题的作法而产生,议会有时也向该法官会议授权。1873年以前这同一名称的法院有四所。其余三所分别是: 1357年根据制定法设立,由大法官和司库组成,负责审理上述财政大臣上诉法院错误的法院。1585年由任何6名或更多的高等民事法院法官和理财法院法官组成的,根据1585年法令,负责审理王座法庭中某些上诉案件的法院。1830年按上述法规创立的两个法院合并,仍称为“财政大臣上诉法院”。在这个法院里,任何两个普通法院的法官(王座法院、最高民事法院、理财法院)都可审理第三方提出的上诉案。该案还可进一步上诉到上议院。该法院于1875年被新的上诉法院所代替。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