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公证又称“分割共有财产协议公证”。国家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共有财产分割协议真实、合法的非讼活动。共有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各共有人就每个人应得份额达成的协议。共有财产按主体的不同来分,有公民与公民间的共有财产,公民与法人间的共有财产,法人与法人间的共有财产。按主体之间的关系来分,有家庭成员共有财产,非家庭成员共有财产。例如:合伙、合资经营的财产,夫妻家庭财产,未分配的遗产,都是共有财产。对当事人共有财产与分割协议进行公证,可以有效地保障各当事人对共有财产应得份额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家庭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和公证实践,公证机关办理财产分割公证应掌握以下几条原则: ❶申请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件、财产分割协议书和财产所有权证件。共有人中如有不能到场的,应委托代理人,并提交合法的委托证书。 ❷应按照共有人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审查财产分割协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个人分得的份额、财产数目是否清楚、合理,有无遗漏共有人。 ❸要审查共有财产的所有权证明、财产清单和债务。 ❹对于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另有约定的以外,必须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❺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消灭(离婚或一方死亡)或双方特别约定时,才能确定份额,进行分割。 ❻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时,应当本着团结和睦、互助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对幼小、老弱、病残者,应给予适当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