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或更改原财产保险合同某些条件而签署的附加条文。无论增加或修改某些条款,都须准确写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保险金额,增加或更改承保风险的内容及变更后的保险费率等。附加条款须经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财产保险附加条款additional clause of property insurance
为补充或更改原财产保险合同某些条件而签署的附加条文。无论增加或修改某些条款,都须准确写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保险金额,增加或更改承保风险的内容及变更后的保险费率等。附加条款须经保险人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