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院参详官宋代科举考试中考场专设之官。主管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熙宁九年(1076)礼部试,始设参详官四员,选差学官、秘书省官充任。南宋一般设八员,以卿监、六部郎中充任,其中一员必须差监察御史。嘉泰年间,改称“监试”。绍定元年(1228),复称参详官。 贡院参详官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始置, 员额四人,以学官、秘书省官充任,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南宋时增员额为八名,以卿监、六部郎中充任,其中一人必须为监察御史。嘉泰年间改称监试官, 绍定元年(公元1228年) 复称参详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