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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读通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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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读通鉴论》

《读通鉴论》

明末清初王夫之撰。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明崇祯举人,后张献忠及清兵南下,曾在南明桂王永历朝任职,南明亡后,隐居湘西瑶寨,晚年在衡阳家乡古船山讲学,世称船山先生。死于康熙三十一年,终生未尝雉发,亦不仕清,以撰述终其身。著述多至百余种,300余卷,后人编为《船山遗书》共70种。王夫之关于史评的著述,主要即为《读通鉴论》和《宋论》。《读通鉴论》共30卷。其中秦1卷,西汉8卷,三国1卷,两晋4卷,南北朝4卷,隋1卷,唐8卷,五代3卷。每卷根据《资治通鉴》所列帝王世系,分为若干篇。每篇择要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分析和评论,于史事则略而不载,可与《资治通鉴》并读。该书不涉及史书体例及考订等,专门评论史事,为史评类著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书后附有《叙论》4篇,阐述著书宗旨。该书的成就不在于保存史料,而在于提供了许多重要的见解,多有可取之处。如第6卷论史学的意义说:“所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为史者记载徒繁,而经世之大略不著,后人欲得其得失之枢机以效法之,无由也,则恶用史为!”《叙论》中批判史学中的正统观点说:“论之不及正统者,何也? 曰:正统之说,不知其所自昉也。自汉之亡,曹氏、司马氏乘之,以窃天下,而为之名曰禅。于是为之说曰,必有所承认为统,而后可以为天子,义不相授受而强相缀系,以掩篡夺之迹,抑假邹衍之邪说,与刘歆历家之绪论,文其波辞,要岂事理之实然哉!”其论史亦颇有可取,如第1卷论李斯,说他“昌言不忌”,“畏死患失”;“任法,则人主安而天下困”,“读李斯之言,知其为导谀劝淫之术也”,因此终遭杀身之祸。但法治本身是有其独到之处的,唯运用时,要加以掩饰“申商之言,何为至今而不绝邪? 志正义明如诸葛孔明而效其法,学博志广如王介甫而师其意。无他,申、商者,乍劳长逸之术也。无其心而用其术者,孔明也;用其实而讳其名者,介甫也;乃若其不容掩之藏,则李斯发之矣”。这一见解是较为通达的。书成于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此书有光绪二十五年(1899)黄庆曾、董昌达用《船山遗书》本校刻本,附《宋论》15卷;1975年中华书局3册本和10册大字平装本。

读通鉴论

书名。明王夫之著,30卷,附叙论4篇。本书根据《资治通鉴》所载史事,阐释历代法制沿革,评论各朝政治得失。内分秦始皇、汉高帝、景帝、明帝、三国、晋惠帝、宋武帝、梁武帝、隋文帝、康高祖、唐太宗、五代等目。

读通鉴论

明清之际王夫之著。凡30卷,810篇。为作者晚期的史论性著作。收入《船山遗书》。1975年中华书局点校出版单行本。书中以司马光编纂的《资治通鉴》所载史实为线索,对秦至五代及宋元明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问题作了广泛论述。在伦理思想方面则力主以民为本,反对“家天下”,提倡“公天下”。认为“天下者非一姓之私也”(《晋》卷11),因此应区别“一姓之兴亡”与“生民之生死”,“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敬帝》卷17)强调“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逆之所可尸,而抑)非一姓之私也。”(卷末《叙论》)天下之兴亡要以百姓利益为重,“正不正,存乎其人而已矣”,“以德之顺逆定天命之去留”(同上书)。指斥“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者,私己而已矣。”(《秦始皇》卷1)在君臣关系上,提出君臣“一体”,都应对“天下”负责。臣领取爵赏,是应得报酬,不必对君感私恩。“君爵之非私,下受之而勿惭”(卷四)。臣对君之“乱命”更不要盲从、愚忠,而只应服从合于“大公”原则的命令。同时认为义利关系是区别道德与不道德、华夏与夷狄、君子与小人的根本标志。“天下之大防二,而其归一也。一者,何也?义、利之分也。”(《哀帝》,卷14)“君子小人之大辨,人禽之异,义、利而已矣。”(《宣帝》,卷18)认为“义”有不同的内涵和层次。“有一人之正义,有一时之大义,有古今之通义;轻重之衡,公私之辨,三者不可不察。”(《安帝》卷14)指出“通义”高于“大义”, “大义”高于“正义”,“以一人之义,视一时之大义,而一人之义私矣;以一时之义,视古今之通义,而一时之义私矣;公者重,私者轻矣,权衡之所自定也。”强调处理三者关系的原则为“不可以一时废千古,不可以一人废天下”(同上书)。书中较集中地反映了民族爱国主义思想。提出以国家、民族利益为评价历史人物道德行为的最高标准.“谋国而贻天下之大患,斯为天下之罪人,而有等差焉。”(《五代》卷二十九)指斥卖国求荣,或淫乱遭致亡国者皆“中华之败类,罪通于天矣。”(《怀帝》卷十二)将夷夏之辨置于君臣纲常之上,认为夷狄“非我族类”,若“逾防而为中夏之祸”,则应坚决抗击,“殄之而不为不仁,夺之而不为不义,掩之而不为不信。”(《文宗》卷二十六),但把少数民族斥为夷狄、禽兽、非人等,具有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因素。

读通鉴论

读通鉴论

史论著作。三十卷。明末清初王夫之撰。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晚年隐居衡阳石船山,世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崇祯举人。明亡隐居读书。顺治十五年(1658),清军占衡阳时,投入抗清斗争。兵败后,投奔肇庆(今广东高要)参加南明桂王政权,任行人司行人介子。后遭人陷害,几乎被杀;不久赴桂林投靠瞿式耜。十七年,清军又攻陷桂林,南明政权江河日下,国事已不可为。王夫之遂决心隐遁,不再参与政治活动。匿身辗转于湖南的郴、永、涟、邵等州,以著述终身。他的主要著作,大多在这期间整理完成。康熙十七年(1678),原投清后叛乱的吴三桂,逼王夫之上“劝进表”拥其为帝。他坚决拒绝,再度逃往深山,始终以亡明遗臣自居。王夫之是明末清初进步的思想家、经学家、文学家和史学家。一生著述颇多,达一百多种,后人辑为《船山遗书》。其中不少为历史评论之作,如《尚书引议》、《春秋家说》、《春秋世论》、《读春秋左传博议》等,皆属古代史论著作,《读通鉴论》、《宋论》,则是对秦以后社会历史的系统分析和评论。
《读通鉴论》对秦汉以来的历史分卷予以评述。包括秦史一卷,两汉史八卷,三国史一卷,两晋史四卷,南北朝史四卷,隋史一卷,唐史八卷,五代史三卷。每卷均根据《通鉴》所列帝王系统分为若干篇,每篇又选择该时期的若干史实,加以评论。书中的评论远远超出了《资治通鉴》记事的范围,上联战国前的人和事,下联五代以后宋元明三朝史实。
此书内容大致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对中国历史的总体认识和评论,一是评论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王夫之提出“理势合一”的进步历史观。他把历史的发展规律叫做“理”,把历史发展的趋势叫做“势”。他认识到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不断地发展的,它的发展规律表现在它的趋势之中。他把这种“理势合一”的历史观贯串于对历史的评价之中。如他所说,秦始皇废分封制、行郡县制,是历史进化和发展的必然结果;郡县制能推行到全国,正是顺应历史发展的“必然之势”,符合了“理”的缘故。作者以大量的史实批驳所谓“三代盛世”的传统谬说。指出上古时代人类还处在未开化的原始状态,生产水平和社会制度都还很落后,哪里有什么“盛世”可言?其次,王夫之从进化的历史观出发,提出“事随势迁而法必变”和“趋时更新”的理论,认为“祖宗之法,未可恃也”。在他看来,一切制度和法令总是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化的。只有因时变法,社会才能进步,国家才会兴盛。那些“循三代之制”的复古主义者,只会徒乱天下。王夫之在对具体史实进行评论时认为,皇朝的成败兴亡是与整个统治集团紧密联系的,“君暗相佞,天下有乱人而无奸雄,则乱必起,民受其毒,而国固可不亡;君暗相奸,有奸雄以芟夷乱人,而后国之亡也,不可复支。汉、唐之亡,皆奸相称政,而奸雄假名义以中立,伺天下之乱,不轻动而持其后,是以其亡决矣”。并指出亡国之轨迹有二:一是奸臣篡夺,一是少数民族内侵。前者如汉、唐,后者如晋、宋,而这种亡国之祸都是有根源的。王夫之反对秦以来愈演愈烈的君主极端专制。如论汉武帝,其废弃文、景时的宽政而严法制,是“丧邦之道”。论汉明帝,认为其失在“饰文崇法”,“尽法而无钦恤之心”。对于农民起义问题,王夫之则给予了极大的重视。由于他亲身经历明末农民起义,深感农民问题的严重性。他虽对农民起义抱不合作态度,但对爆发农民起义的原因,还是进行了历史的考察。指出“赋敛无度”,“迫民于死地,民乃视之如仇雠”。他还肯定农民起义不怕牺牲的斗争精神,这是难能可贵的。
《读通鉴论》是王夫之史学论著的代表作,同时它又是中国史学史上一部极为重要的史论名著。书中颇多卓见,为后世学者所称道。在清末的反清斗争中,还被作为反封建专制和倡导民族主义的思想武器,发挥过重要作用。
王夫之生前未刊行。道光二十年(1840)由七世孙世全刊印了《湘潭王氏守遗经书屋船山遗书》十八种。1930年上海太平洋书店据《王氏守遗经书屋》刊本、曾刻本、浏阳刘氏补刻本等,并依据王夫之手稿参订综合排印的。商务印书馆、世界书局也都据《船山遗书》本排印。1975年中华书局用南京刊刻的《船山遗书》本为底本,根据衡阳刘氏、邵阳曾氏的两抄本所写的校记作了校补后排印出版。

☚ 十国春秋   宋论 ☛

读通鉴论

书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三十卷。对《资治通鉴》所载秦汉以来历史分卷予以评述,每卷又分篇,对这一历史时期的人物、事件进行评述,史实皆略而不载。作者在评论中阐述其历史观和社会政治思想倾向,对后世影响甚大。

读通鉴论

三十卷,清王夫之撰。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薑斋, 明崇桢举人, 湖南衡阳人,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明亡,王夫之在衡山举兵抗清,战败后退到广东肇庆,任南明桂王府行人司行人。后又到桂林投奔瞿式耜,在式耜遇难后隐遁深山,刻苦研究四十年。王夫之对天文、历法、数学、地理都有研究,尤精于经学、史学、文学。王夫之论学,以汉儒为门户,宋五子为堂奥,尤神契张载的学说。所著《船山全集》 共三百二十四卷。《读通鉴论》取《通鉴》中一千三百六十二年之事,君臣治乱成败安危之迹,原始要终,通贯晓析,邪正心迹,皆罗罗指掌。但书中不免亦有空言苛论之处,大概是作者生于明末,见人才败坏,宗社颠覆,所以寄悲愤而发此论,读书者当心知其意也。此书见船山遗书本。

读通鉴论

读通鉴论

书名。明末清初王夫之撰。30卷。王氏以为史之可贵,在于述以往为来者师,于史书寻求“经世之大略”,故据《资治通鉴》所载史事而作此书,成于康熙二十六年 (1687)。书中所论,秦史1卷,两汉史8卷,三国史1卷,两晋史4卷,南北朝史4卷,隋史1卷,唐史8卷,五代史3卷。按《通鉴》所列帝王世系,每卷又分若干篇;每篇则选历史事件与人物若干进行分析和评论,探索历史事变的规律,多少指示了一些历史运动的辩证法,从而发展了我国古代的史论。卷末附《叙论》 四篇,阐明著书旨意。《读通鉴论》为王夫之史论之代表作,多有卓见。如阐释历代法制沿革,反对“泥古过高而非薄方今”; 评论历史人物,反对褒贬失当,主张 “因其时,度其势,察其心,穷其效” 和“通古今而计之”。对后来思想界颇有影响。又以反清立场,强调 “夷夏” 之别,故清廷恶之,摒其书于《四库全书》之外,有《船山遗书》本、1975年中华书局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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