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说文解字注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清) 段玉裁撰 见《皇清经解》;成都古籍书店影印本。 ☚ 毛诗故训传定本三十卷 诗经小学四卷 ☛ 《说文解字注》又称 《说文段注》, 简称 《说文注》、《段注》。《说文》系统文字学著作。清段玉裁撰。30卷。后附 《六书音均 (韵)表》5篇。是 《说文》成书后最重要的注本, 代表着清代研究 《说文》 的最高水平。 作者鉴于研习 《说文》 者不能通其条贯, 考其文理, 于是花费31年之功, 先写成长编 《说文解字读》540卷,而后删繁提要成是书。问世即博得学术界一致推崇, 王念孙赞为许慎以后1700年来未有之作,公认为注许之权威著作。主要成就如下:(a)校订传本之讹。 以多种传本互校, 以群经传注字书对校, 参照许书通例, 误者正之, 衍者删之, 夺者补之, 字失其次者调整之, 旁搜远绍, 力求恢复许书原貌。 后人以唐写本 《说文》、 甲骨文与其所校比照, 多有契合。(b) 通其大例, 究其微旨。 许书循世俗之例, 不撰“凡例”于前,条例、微旨靠后人心领神会, 不融会贯通全书很难把握。以往学人多偏重六书,忽略于此。段氏精思博考, 探微索隐, 归纳出200多条义例, 为研求者指示了门径。(c)以形音义互求的语言学原则研究许书, 揭示音义关系。 《说文》 四大家中, 王筠重形,桂馥重义,朱骏声重音,独段氏三者并得, “一字必兼三者,三者必互相求。”三者之中,声音是钤键, 段氏尤重以音为纲, 就音以说明文字的孳乳通假和词义的相近相通。 (d) 全面训释许书。 许书词简义奥, 不易理解。段氏首先融会全书,以许解许;其次广引群籍达二百余种推求《说文》所本,疏通许书,同时也用许书训释古书。(e)使词汇研究步入科学轨道。对字与词的关系、词的音义关系、同义词的辨析、词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以及词义变迁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和方法论原则,不但达到了当时可能达到的水平,对今天汉语史和汉语词汇学研究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f)《六书音均表》据《说文》谐声偏旁,参以《诗经》用韵,分古音为17部,是古音学力作,也是本书有机组成成分,是依声求义之依据,每篆下所注韵部即本此。此书虽为体大思精之作,但不无瑕疵。由于墨守许书和过于自信,因而失于凿空武断,牵强附会, 自相矛盾。自问世后,即有钮树玉、王绍兰、徐承庆、徐灏、冯桂芬诸家起而匡谬、补正,其中虽不免过分诋诃或误驳,但大多还是中肯有益的。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文字学书。清段玉裁著。三十卷。简称《说文注》。是注解许慎《说文解字》的著作。段氏先于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撰写长编《说文解字读》,每部一卷,共五百四十卷。在此基础上,删繁举要,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写成《说文解字注》,前后历时三十年。这部书的最大特点是能够发现并阐明许书条例,订正《说文解字》传抄翻刻中的文字讹误。特别注意从字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等不同角度来研究字义的发展变化;注意形、音、义的综合研究;注意比较古今的异同。每字除注明徐铉本的反切外,还注明它的古韵归部。这部著作是我国文字学和训诂学史上的巨著,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影响很大。这部书的主要缺点是:有些地方,段氏自信太过,流于武断;又过于崇信许慎,对许氏的错误,往往曲为辩护。 ☚ 隶辨 说文义证 ☛ 说文解字注简称《说文段注》。三十卷。清·段玉裁著。研究《说文》的重要著作,清代《说文》四大家代表作之一。主要是校订《说文》的文字,阐释许慎的说解,为该书发凡起例。注解的方式和程序是:首先根据《说文》的体例和宋代以前各书所引《说文》辞句,校正讹脱;再据古代经籍用字的异同,阐明《说文》各字的本义的构成及其引申、假借的意义。所引古书,多达226种。以音韵和训诂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于许书条例及说解的若干发明,以及在文字学、词义研究方面的种种创见,均具有极高价值。是当时公认的研究《说文》的权威性著作,也是今天阅读《说文》和研究文字训诂学必不可少的资料。但改动原文,增删篆文,却不免有武断之处,故后来纠正补充《说文段注》的书不少。书后还附有《六书音均表》,根据《诗经》用韵和谐声字,把古韵分为六类十七部,也是研究古音学的重要著作。《说文段注》中每一篆字下所说的“古音在某部”,大体上就是根据《六书音均表》来确定的。今有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和1982年成都古籍书店影印本。 说文解字注 217 说文解字注注释、研究《说文》的重要著作。清段玉裁著。30卷。清代嘉庆戊辰年 (1808)写成。全书寓作于述。主要特征为: 参证宋以前群书,全面校勘《说文》,改正传写和刻本谬误多处;阐明《说文》的体例,如对《说文》的分部、列字次序、说解、声训、古籀、读若等,均作了详细的解说;援引经传古籍,补充说明《说文》的释义。注中随文阐发引申义和假借义,并精细地辨析同义词;此外,尚阐述字的音、义之间的关系,以形、音、义相推求,并能指出许慎《说解文字》上的错误,说明词义的演化变迁。全书体大思精,具有历史发展观点,为当时学术界所极端推崇,“盖千七百年以来无此作矣”。(王念孙)所创研究词义的许多方法,开拓了汉语训诂学研究的新内容和新门径。缺点是改动《说文》原文,增删篆文,有武断偏执之处。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经韵楼原刻本。 ☚ 恒言录 六书音韵表 ☛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shuowenjiezizhu一部注解《说文解字》的训诂专著。清代段玉裁著。该书是作者用了30年的功夫写成的,内容博大精深,见解独到,前所未有。他开始编著时叫《说字解字读》,每字下面、广征博引,详注出处,到晚年才经删改,提炼成《说文解字注》。此书刻成于嘉庆二十年(1815)。许多学者交口称赞,给予极高的评价。因而曾风行一时,并掀起一股研究《说文》的热潮。 ☚ 说文解字 切韵 ☛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文字学著作。简称《说文注》或《段注》。清段玉裁著。段玉裁(1735—1815),字若膺,号茂堂。曾字乔林、淳甫,又号砚北居士、长塘湖居士、侨吴老人。江苏金坛人。清文字训诂学家,经学家。乾隆二十五年(1760)举人。师休宁戴震,讲求古义,尤精小学。以教习得贵州玉屏县知县,旋调四川,署富顺及南溪县事,又办理化林坪站务,寻任巫山县知县。一生著述甚多,另著有《六书音均表》、《春秋左传古经》、《周礼汉读考》、《仪礼汉读考》、《尚书古文撰异》、《毛诗诂训传》、《经韵楼集》等。 ☚ 正字通 说文解字义证 ☛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简称《说文注》。(清)段玉裁著。31篇。段氏以向来治《说文》者多不通其条贯、考其文理,未得许学要旨,乃作此书。先作长编性质的《说文解字读》,再加工提炼而成。此书先据《说文》体例及宋以前群书所引《说文》辞句,校正其讹脱,再用古书上所用字义,阐明《说文》的说解和一字多义的由来。创通条例,联系音韵和训诂,提出诸多新看法修订许说。不少见解与甲骨文、金文暗合,但盲目自信,增删篆文,改易说解,不免有武断之处。此书为清代研究《说文》的重要著作之一。后附《六书音均表》5篇。今存原刻经韵楼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据此出版影印本,增加笔画检字。 ☚ 说文字原 说文解字义证 ☛ 说文解字注文字学书。清段玉裁著。清代研究《说文》的重要著作之一。段注首先校定大、小徐本是非,归纳《说文》条例,结合声韵训诂并引据古籍注释原书说解,阐明字义及其引申变化,于汉字研究多有贡献。后附《六书音韵表》,分古韵为17部,为古音学重要著作。但段注过分拘泥于《说文》,有时流于穿凿,且改易原文,好凭主观,未免有武断之处。 说文解字注三十卷,附《六书音均表》二卷。清段玉裁(1735—1815)撰。玉裁字若膺,号茂堂,晚年又号砚北居士,长塘湖居士,侨吴老人,江苏金坛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举人,历任贵州玉屏、四川巫山等县知县,四十六岁时以父老告归,卜居苏州。师事戴震,并结识钱大昕、邵晋涵、姚鼐、卢文弨、刘台拱、汪中、金榜、王念孙、王引之等学者。博览群书,著述宏富,由经学以治小学。在小学范围内,又从音韵以治文字训诂,所著除此《说文解字注》、《六书音均表》外,尚有《诗经小学》、《古文尚书撰异》、《周礼汉读考》、《仪礼汉读考》、《汲古阁说文订》以及《经韵楼集》等,为清代著名经学家,文字音韵训诂学家。《说文解字注》是段玉裁积三十年的功力撰写而成的,体大思精,前所未有,原名《说文解字读》,始撰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每字之下博引群书,详注出处,晚年才删繁就简,改“读”为“注”,成书于嘉庆十三年(1808)。卢文弨评述说,段玉裁“于周秦两汉之书,无所不读;于诸家小学之书,靡不博览,而别择其是非。于是积数十年之精力,专说《说文》。”此书的贡献和成就是多方面的:一、对“大徐本”进行精审的校订,以恢复许书的本来面目。段氏依据“小徐本”和《尔雅音义》、《玉篇》、《韵会》、《太平御览》等书,对“大徐本”作了以下校订:改动篆文九十字,增加篆文二十四字,删去篆文二十一字,修正说解若干处。后人以莫友之所得唐写本《说文》木部对勘,与段氏所校颇多暗合。“特别令人钦佩的是,段氏虽未精研金石文字,更不能见到甲骨文,但他的许多见解却能暗与甲骨文、金文相契。”(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说文解字注》的《出版说明》)可见段氏的校勘相当审慎。二、阐发许书著作的凡例,从总体上对许书做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如:关于分部例,“凡云‘某之属皆从某’者,自序所谓‘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也。”(见“一”部“凡一之属皆从一”注)关于列字次第例,“凡部之先后,以形之相近为次,凡每部中字之先后,以义之相引为次,《颜氏家训》所谓栝有条例也。”(见“一”部“文五,重一”注)关于说解例,“凡言‘从某,某声’者,谓于六书为形声也。凡文字有义、有形、有音。《尔雅》已下,义书也;《声类》已下,音书也;《说文》,形书也。凡篆一字,先训其义,若‘始也’‘颠也’是;次释其形,若‘从某,某声’是;次释其音,若‘某声’及‘读若某’是。合三者以完一篆,故曰形书也。”(见“一”部“元,始也。从一,兀声”注)像这种发明许氏之例与阐明文字之例,有近二百条之多,足证段氏不仅谙于许学而且精于小学。三、对许书详加注解和发挥,引据经传古籍,推求许说所本,补充许书所未备。段氏所引典籍,多达二百二十六种,并在许氏就字形说其本义的基础上,进而推衍其引申义,辨别其假借义。段氏认为:“许以形为主,因形以说音说义。其所说义与他书绝不同者,他书多假借,则字多非本义,许惟就字说其本义。知何者为本义,乃知何者为假借,则本义假借之权衡也。”(见许慎序“庶有达者理而董之”注)四、“以字考经,以经考字”,把《说文》的研究和古书词义的考释结合起来。段氏在注中兼讲引申义和假借义,如:《说文》:“眚,目病生翳也。”段注:“眚引申为‘过误’,如‘眚灾肆赦’、‘不以一眚掩大德’是也;又为‘灾眚’,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是也;又假为‘减省’之‘省’,《周礼》:‘冯弱犯寡则眚之’。”与其说这是讲字义,毋宁说这是讲词义(引申是一词多义,假借是同音异义)。尤是是段注还精到地辨析同义词,如“统言之,皆称齿称牙,析言之,则当前唇者称齿,后在辅车者称牙”,指出了古今词义的变迁,如“更者,改也。《士丧礼》、《丧大记》注同。凡以彼易彼谓之‘代’,次第相易谓之‘递代’,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语’。假‘代’字为‘世’字,起于唐人避讳。‘世’与‘代’,义不同也。唐讳言‘世’,故有代宗;明既有世宗,又有代宗,斯失之矣。”这种比较分析的方法和历史发展的观点便是段氏大大超过前人之处。五、阐发音与义之间的关系,根据谐声声符说明音义相通之理。段氏认为“义存乎音”,他把“以声求义”的原则贯穿于全书之中,并且提出了“音韵随时代迁移”的观点。段氏把《说文》奉为经典,但他也敢于批评许慎,他既是许氏的功臣,又是许氏的诤臣,此书创获极多,成就极大,把《说文》的真实价值阐发无遗。书后所附《六书音均表》根据《诗经》用韵和谐声字,把古韵分为六类十七部,为古音学的研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王念孙《说文解字注序》云:“段氏若膺于古音之条理,察之精,剖之密,尝为《六书音均表》,立十七部以综核之,因是为《说文注》。形声、读若一以十七部之远近分合求之,而声音之道大明。于许氏之说,正义借义,知其典要,观其会通。……训诂声音明而小学明,小学明而经学明,盖千七百年来,无此作矣。”这话不仅说明了《六书音均表》与《说文注》的关系,而且也说明了古音学的建立才是《说文注》成为前无古人的杰作。《说文注》的主要缺点就是有些偏执武断或穿凿附会之处,但瑕不掩瑜,在中国传统语言学史上毕竟是第一流的著作。此书最早的本子是嘉庆十三年(1808)经韵楼刻本,以后有同治七年(1868)苏州重刊本,光绪七年(1881)苏州查氏刊巾箱本等。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原刻本作了整理加工,书末附以检字表,最便阅读。 说文解字注 说文解字注(清)段玉裁注。上海书店1992年6月出版。为《说文解字》最重要的注本。系据《说本》体例及宋前群书所引《说文》辞句校正其脱讹,并用古书中所释字义阐明《说文》的说解和一字多义的由来。创通条例,联系音韵和训诂,提出诸多项新看法修订许说,不少见解与甲骨文、金文暗合,但盲目自信,增删篆文,改易说解,不免有武断与错误之处。书末附段氏古音学著作5篇。 ☚ 说文解字 说文通训定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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