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嫖讹诈杀人案
嘉庆十九年(公元1814年)间,有民候同乐子因与杨攀寿等伙包娼妇张招才子赁房卖奸,候同乐子引诱刘成娃嫖宿,得钱三十五千文分用,嗣候同乐子见刘成娃又至,起意讹诈。商同杨攀寿等,令张招才子引诱刘成娃行奸,该犯等假意撞入,吓称捆缚送官。刘成娃畏惧,许给钱一百千文,愿立借约。适候同乐子等撞遇刘成娃,逼索刘成娃。刘成娃以伊母已经知晓,给过银一百两,用尽不肯再给,无钱偿还。候同乐子不依,致相争闹,扭打之中刘被压在身下不能挣扎、仰头辱骂。候同乐子一手按住其肩甲,一手揪住其脑后,逼令认还。刘成娃因被擒按致浮土闭住口鼻不能答。候同乐子将其打死。案发后,该巡抚“将该犯依斩杀律拟绞监候”。后经刑部查核详情,又将其改判为立即斩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