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诗经·南山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诗经·南山
(程俊英译) 【注】 据《左传》桓公十八年和《公羊传》庄公元年记载,鲁桓公的夫人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但却同襄公私通。桓公十八年,文姜与桓公一起到齐国去,桓公发现了文姜和襄公的暧昧关系,便责备她,她告诉了齐襄公,襄公便派公子彭生把鲁桓公害死了。这,就是《南山》诗的本事。时人对这种丑恶行为非常憎恶,唱出这首歌,对齐襄公、文姜和鲁桓公都做了无情的讽刺。《诗小序》说: “《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 《序》与诗合,诗义自明,历代解诗者皆不出此范围。 兄妹私通,乃野蛮之遗风。文姜出嫁后仍不从妇德,继续淫乱,实在无耻之极。人们对这种“鸟兽之行”的憎恶也达到极点,但由于事关最高统治者,不得不有所顾忌,所以在作诗进行讽刺斥责时,采取的是比较隐讳的手法。诗中并未直斥齐襄公、文姜、鲁桓公三人,何以知道诗人讽刺斥责的矛头之所在呢?值得注意的是此诗每章的起兴。 这首诗运用了《诗经》中常用的“比而兴”的手法,每章用不同的事物起兴,而每个起兴都精心选择了与讽刺抨击的对象有一定关联的事物,既含蓄地讽喻了齐襄公、文姜的丑恶行径,又自然地将诗歌过渡到诗人要咏唱的主要内容上来。诗人首先要斥责的是齐襄公,所以第一章的起兴诗人选择了齐国的南山和南山的雄狐。狐,本是一种邪媚之兽,它居住在高高的南山之上,不正象居于齐国最高位子上而又荒邪淫乱的齐襄公吗?齐襄公竟荒淫到与自己同父异母的胞妹私通的地步,这种行径和那尾随着雌狐求欢的雄狐又有什么两样?诗人憎恶这种“鸟兽之行”的态度,通过以南山雄狐发兴,就鲜明地表达出来了。 第二章,诗人以成双成对的葛鞋、帽带起兴,这是以物作比,告诫文姜: 物各有偶,不可乱也,何况是人?所以接下来诗人责问道: 既然你已经出嫁鲁国,有了夫婿,为什么还要顺从你的哥哥呢?程俊英译诗释“曷又从止”的“从”为“跟从”意,方玉润《诗经原始》释为“顺从”,二说皆通。 第三、四章以“艺麻”、“析薪”起兴,这两个起兴中也有比喻的因素。种麻须先“衡从其亩”,挖好田垅,这是比喻娶妻须先有禀告父母的礼节。而“析薪”更是 《诗经》中提到婚姻时常用的比喻,娶妻须有媒人就象劈柴须用斧头一样。用 “艺麻”、“析薪”起兴,这是在斥责鲁桓公: 你既然以父母之命、凭媒妁之言,郑重其事地娶了文姜,为什么又纵容姑息她,让她回齐国去继续干淫乱的勾当呢?诗人精心选择的每章的起兴,给我们理解诗意提供了线索。 每章的起兴各有不同,而每章的结尾诗人却采用了同一句式——反诘。“曷又怀止”、“曷又从止”、“曷又鞠止”、“曷又极止”四个问号触目惊心。这种诘问法,不需作答,答案已很清楚。它比直接揭露丑行的语言更含蓄,更有力。在这样的质问面前,被讽刺斥责的齐襄公们是难以置对的。 《诗经》·《南山》南山崔崔,巍巍南山真高峻, 雄狐绥绥。雄狐求偶步逡巡。 鲁道有荡,鲁国大道宽又平, 齐子由归。文姜由此去嫁人。 既曰归止,既然她已嫁别人, 曷又怀止?为啥想她存歹心? 葛屦五两,葛鞋两只配成双, 冠緌双止。帽带一对垂耳旁。 鲁道有荡,鲁国大道平又广, 齐子庸止。文姜由此去嫁郎。 既曰庸止,既然她已嫁玉郎, 曷又从止?为啥又跟她上床? 蓺麻如之何?想种大麻怎么办? 衡从其亩。修垄挖沟勤翻土。 取妻如之何?想要娶妻怎么办? 必告父母。必须事先告父母。 既曰告止,既已禀告过父母, 曷又鞠止?为啥任她肆淫污? 析薪如之何?想去砍柴怎么办? 匪斧不克。没有斧子砍不倒。 取妻如之何?想要娶妻怎么办? 匪媒不得。没有媒人娶不到。 既曰得止,既已明媒正娶来, 曷又极止?为啥让她娘家跑? 这是一首讽刺齐襄公与鲁桓公的诗,《毛诗序》云:“《南山》,刺襄公也。鸟兽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恶,作诗而去之。”郑笺云:“齐大夫见襄公恶行如是,作诗以刺之,又非鲁桓公不能禁制夫人而去之。”古今学者大多无异议。(仅个别现代学者认为是写“意中人他嫁”。)据《左传·桓公十八年》记载,公元前694年,鲁桓公与夫人文姜(齐襄公的同父异母妹妹)同去齐国,原先就与文姜有淫乱关系的齐襄公趁机又与文姜私通,被鲁桓公发觉,谴责了文姜。文姜告诉了齐襄公,襄公便设酒宴请桓公,将桓公灌醉后,派公子彭生驾车送桓公回国,在车子里扼死了桓公。此事传开后,齐国上下引以为耻,便作了这首讽刺诗。诗的一、二两章讥刺齐襄公荒淫无耻,三、四两章责备鲁桓公懦弱无能,对妻子不严加管束。 作诗讥刺本国及鲁国的君主,不能不有所顾忌,在遣词用语方面要避免过于直白显露,而只能用隐晦曲折的笔墨来表现。本诗很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如第一章用雄狐急切求偶来暗射齐襄公急切觊觎回娘家的文姜,第二章用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来比喻世人都各有一定的配偶,暗中影射齐襄公乱伦的无耻行为。既鞭挞了讽刺对象,又不让别人抓到任何把柄。第三、四两章则用“兴”的手法来表现。照朱熹的说法,所谓“兴”,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三章以种麻必先整治田垄、四章以砍柴必具刀斧引起娶妻必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推及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放任她回娘家胡作非为,嘲讽了他的庸弱无能。当然,这意思也不是在字面上明白点出的,而是意在言外,一索可得。前人评此诗,谓其“意紧局宽,布置入化,所谓不接形而接以神者”(陈震《读诗识小录》),“四章四诘问,婉切得情”(牛运震《诗志》),“令其难以置对,的是妙文”(陈继揆《读诗臆补》),确乎如此。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复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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