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限制
我国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限制,亦即不能诉请离婚的情况主要有两点:
❶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第27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❷我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得军人同意。”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凡是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的,军人不同意离婚的,有关方面应尽量说服教育、调解和好,人民法院也可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反复调解无效,确实不能继续夫妻关系,可作特殊情况变通处理。现役军人本人也应妥善处理离婚问题,从有利于双方的角度解决婚姻纠纷。各国立法中的离婚限制差别较大,一般都是规定发生了某些特定事由,当事人即使符合离婚条件,也不得诉请离婚。如法国大革命后的民法典规定:犯通奸罪,企图杀害或遗弃对方或有不名誉、不道德行为后,对方宽恕了这种过失,那么请求离婚权因宽恕而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