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四主
指1904年创办的《时报》所论的评论文章的四条标准。由于它首先将报纸评论和新闻区分开来,而在中国新闻实践史上保有一定地位。《时报》是狄楚青(1873—1939)受康有为的委托,在上海办的一张大型日报,梁启超为该报发刊词和体例的主要起草人。《〈时报〉发刊例》将“论说”和“纪事”二者清晰地加以区别,并论证了“论说四主”,即(一)以公为主。“不偏徇一党之意见。非好为模棱,实鉴乎挟党见以论国事,必将有辟于亲好辟于所贱恶,非惟自蔽,抑其言亦不足取重于社会也,故勉避之。”(二)以要为主。“凡所讨论,必一国一群之大问题。”象邻居家猫产子这类事,概不置论。(三)以周为主。即详尽周详地评论时事,“凡每日所出事实,其关于一国一群之大问题,为国民所当厝意者,必次论之”,以助达识。(四)以适为主。即言论要适合于读者的知识水平和社会接受能力。“虽有高尚之学理,恢奇之言论,苟其不适于中国今日社会之程度,则其言必无力而反以滋病”。我国研究者认为,这“四主”是梁启超学习了西方现代报纸言论的长处,并有鉴于当时国内报刊言论的弊端而提出来的,也反映了狄楚青用心于发展报纸业务的倾向。后来《时报》脱离了政论报的轨道,转为大众化社会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