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工厂的管理》
这是刘少奇1934年3月在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53期上发表的文章。当时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已经组织了一批国有企业,主要是军事工业,生产枪、子弹、刺刀、被服等,也有一些民用工业,如纺织厂、卫生材料厂、粮秣厂、造币厂、草鞋厂等,还有一些如铸铁、刨烟、造船、农具等方面的生产合作社,组成了公有制经济。为了加强对这些工厂企业的管理,刘少奇写了这篇文章。文章首先指出国有工厂中生产计划不能完成、产品质量差的情况是不能忍耐的,如兵工厂做的子弹,有3万多发是打不响的,修好的枪到前方不能用,两百多把刺刀不合格等等。刘少奇认为发生这些现象的原因不是由于“技术太不好”,而是由于:(1)有反革命分子的破坏和捣乱,有流氓落后分子和混蛋的怠工、偷懒与对工厂的故意损害。(2)经济机关和工厂管理机关的官僚主义的领导。(3)在管理和计划生产方面的毫无经验。(4)在国家工厂中,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工厂制度,没有科学地去组织生产。(5)没有什么劳动纪律,没有稍微完备的厂规。工人旷工、迟到、假装生病请假等破坏厂规和纪律的行动,没有受到任何的处分,甚至工厂还照常付给工资。为了改变这种令人不能忍耐的情况,刘少奇提出:(1)应把组织与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热忱,作为最重要的任务;应把组织群众的生产竞赛,组织生产突击队,发明新的技术,增加工作的速度与效能,应该看作是提高国有工厂生产力的主要方法。(2)每一个工厂必须精密地科学地制订生产计划,精确计算机器的能力、工人的最大生产数量、材料与工具的耗费等。(3)核算产品成本,减少消耗。(4)进行合理分工,使工作专门化,以便使工作熟练,提高产量。(5)在工资制度上需要刺激工人努力增加生产,要采用件工制与包工的办法。最好的办法是规定每天或每小时的工资数量,同时规定生产数量,超过生产数量的加给工资,不足的扣除工资。(6)工会应极大地注意协助工厂管理与组织的改善,发展与巩固国家工厂。同时要改善工人的生活,解决工人一切不安的问题,发动工人的劳动热忱,组织生产竞赛和突击队,为提高生产而斗争。刘少奇提出的改进企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他设想的将国家工厂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的方针,表现了刘少奇的治理工厂的才能,也表现了刘少奇这位治国之才在当时就横溢的经国才华。这篇文章,对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工厂管理,对红色苏维埃政权的经济建设,都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全文共约5 000字,载《文献和研究》,1984年汇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