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论人的尊严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论人的尊严意大利人文主义者皮科·米朗多(1463—1494)著。皮科曾在1486年就哲学和神学问题草拟了900条意见,因反对封建专制主义,宣扬人道主义,触犯教会而遭到迫害,在逃亡法国时写下了这部力著。此书的中心思想,是宣扬人的意志自由,提倡人的价值,主张人生价值及命运全由人自己决定,反对宗教伦理观抬高神性,扼杀人性,贬低人的价值,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资产阶级的人生价值观,和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正统宗教伦理观针锋相对。皮科指出:上帝不是在天堂之外造人,而是在世界的中心创造了人;人也不是没有脱离苦难、升为神圣的能力,人具有每种生物所特有的一切;上帝创造人和万物时,规定了万物的本性,唯独没有规定人的本性,上帝赋予人随意规定自己本性、价值、命运的条件和权利、能力,它就是自由意志。人凭借自由意志“愿意成为什么就成为什么”(《从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思想家有关人道主义人性论言论选辑》,商务印书馆1 966年版,第36页),在一切生灵中,人之所以最有价值最有尊严,最自由最幸福,最值得赞美,是因为人有其他一切生灵所没有的意志自由和精神自由。这就否定了宗教神学乃至整个封建制度的权威,远比但丁、彼得拉克、 卜伽丘等激进,对社会思想的解放起着启蒙作用。不过,此书还没有完全抛弃禁欲主义,它片面强调意志自由,也是不科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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