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教育
加强教育工作的措施。从1950年起到1966年止,台湾当局先后颁布的有关发展教育的计划,方案有“本省非常时期教育纲领”“国民学校毕业生升学初级中等学校实施方案”“实施国民学校毕业生志愿就学方案六年计划”“发展初级中学教育方案”“专业以上学校夜间部设置办法”等项。对各种“学校法”“学校课程、师资和设备标准”“教师登记和检定办法”“休假进修办法”以及“专科以上学校教师出国讲学或研究进修办法”“学位授予法”等,都曾作过修订或增订新的规定,以使教育事业趋向制度化。台湾当局还推行“建教合作”,使学校与生产单位加强合作。并开始普及小学义务教育。根据升学需要和财力许可,适当增设一些专门学校,增加中等以上学校的班次,以增加青少年就业机会; 将师范毕业生统一分配到各中小学任教,职业学校和专科以上院校毕业生经过考试分派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