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的四种功能
指构成解释活动的四种思维效果,即理解、释义、判断和批评。这是解释过程中的四个环节,由这些环节构成解释的一般程序。理解是指照式照样地构成文本的意义,释义则是对文本意义进行说明。理解和释义进一步区分为解释过程的其他要素即判断和批评。理解和释义揭示文本及言辞意义,释义又会扩散为评价,即根据外在的考虑来判断文本。因此,判断的行为在文本和别的东西之间建立起了一种关系,它本身也可以被说明和讨论,而对判断的说明和讨论叫做批评。一般来说,理解和释义的对象是解释对象的内在意义,而判断和批评的对象则是解释对象的含义,即文本的言辞意义和别的东西之间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关系,也就是外在意义。这四种功能不是彼此冲突的,因为它们都基于对文本的共同理解,表达批评的方式虽然可能多种多样,但对作品含义的判断却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