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 1987年3月14日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颁发。 共9条。主要内容:(1)乡镇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员,一律由选举产生。补充乡镇一般干部,在行政编制定员内,实行聘用制。(2)选任和聘用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乡镇领导人员,应具有组织管理等必要的知识和能力。(3)聘用乡镇干部,必须坚持“公开招考,择优聘用”的原则。 (4)选任和聘用的人员,在任期和聘期内,享有国家工作人员应有的权利,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尽职尽责地搞好本职工作。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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