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奖勤罚懒》
这是陈云1984年4月1日关于评弹管理工作和文艺团体改革问题一次谈话的节录。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但是在很长的时期内这条基本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许多地方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一个样,极大地挫伤了群众的劳动积极性,这实际上是一种新的剥削。因为不干活的人与干活的人的取得同等报酬,实际上是不干活的人占有了干活的人的劳动。陈云对这种现象提出了治理办法,就是要奖勤罚懒。陈云提出:应该奖勤罚懒。对工作不好的,如果扣奖金不解决问题,还可以除名留用,发给最低的生活费。陈云提出的思想关系到我国劳动制度和工资制度的改革问题。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我国已经在劳动制度、用人制度、工资制度、奖金制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这其中也包括奖勤罚懒等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的展开,奖勤罚懒等原则一定会理所当然地得到贯彻。文章载《文献和研究》1984年汇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