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派
亦称形式表演。戏剧表演艺术学派之一。19世纪末,法国名演员科克兰在关于表演方法问题的论战中,主张表演艺术不是“合一”,而是“表现”,认为演员在准备角色时,要研究角色的内在实质,有体验过程,但在竭尽全力,异常逼真地表现情感的同时,应当保持高度冷静,要去寻找适合表现某种体验的外部形式,并将这种形式完美地表现出来。表现派认为舞台表现生活手段贫乏,所以剧场应追求形式,表现派重完美的形式甚于充实的内容。20世纪初,原苏联戏剧家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在阐述自称为“体验艺术”的表演理论时,将以科克兰为代表的表演理论称为“表现艺术”,后通称表现派。
戏剧表演艺术学派之一。与“体验派”对立的一种表演理论和方法。要求演员在塑造角色的过程中,理智应重于情感。演员不应沉浸在角色的感情中,而应理智地表现这种情感的外部形式。19世纪初形成于欧洲。代表者法国名演员科克兰认为,演员应真实有力逼真地表现情感,同时又应始终保持冷静,不为所动。20世纪初,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对该派持批评态度,称其为“表现艺术”派。该派后被布莱希特发展成以“间离效果”为核心的表演艺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