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与反补贴税守则Subsidies and Counterailing Duties Code全称 《关于解释和履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六条、第十六条及第二十六条的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东京回合中对消除非关税壁垒谈判达成的一项协定。1980年1月1日生效。截至1991年2月共有36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宗旨是保证守则的参加国不得使用补贴来损害另一参加国的贸易利益,不得采用反补贴措施来不合理地阻碍国际贸易。规定各国政府对工业制成品不能给予出口补贴,对初级产品的出口补贴应有所限制; 一国如要征收反补贴税必须确认出口国家的补贴已对该国进口造成实质的损害,经调查证实后方可征税;承认补贴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规化的组成部分,但要求发展中国家工业品的出口补贴的使用不得严重妨害另一国的贸易和生产。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设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委员会负责守则的实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