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道
治衡阳。辖24县,即衡阳县 (原衡阳、清泉二县,本衡州府治。1912年2月并二县归府,1913年9月裁府改县,并改名)、衡山县、安仁县、耒阳县、常宁县、酃县、零陵县 (本永州府治,1912年6月裁县留府,1913年9月裁府改县)、祁阳县、东安县、道县 (原道州,1913年9月改县)、宁远县、永明县、江华县、新田县、郴县(原郴州直隶州,1913年9月改县)、永兴县、资兴县(原兴宁县,因与广东省的兴宁县名重复,1914年1月改名)、宜章县、汝城县 (原名桂阳县,1913年2月改名)、桂东县、桂阳县 (原桂阳直隶州,1913年9月改县)、临武县、蓝山县、嘉禾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