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司 街道司官署名。宋、金置。掌修京城内街道。隶都水监。《宋史·职官志五》: “都水监……所隶有: 街道司,掌辖治道路人兵,若车驾行幸,则前期修治,有积水则疏导之。” ☚ 轿子局 金科 ☛ 街道司官署名。宋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始置,属都水监。掌管理修路人员与士兵,若皇帝出行,则事前修治道路,有积水则疏导之。金沿置,掌京城街道洒扫、修治沟渠。设管勾,正九品。旧南京街道司,隶都水外监,贞元二年(公元1154年)罢归京城所。 街道司官司名。隶都水监。
职源与沿革北宋景德四年(1007)六月,街道司与东、西八作司合为一司。仁宗天圣元年(1023)五月又分出独立置司(《长编》卷65)。宝元元年(1038)六月二十日罢(《长编》卷123乙酉)。仁宗嘉祐后又置(《宋史·兵志》3《建隆以来之制》)。南宋不置。
职掌修治京师道路。如乘舆出入,则前期整修路面,疏导积水(《宋史·职官志》5《都水监》)。
编制设勾当官二人。辖有街道指挥使五百兵士(《宋会要·职官》30之18《街道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