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改组法Executive Reorganization Act为消除行政机构重叠、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法案。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在1937年和1938年曾两次提出草案,均被国会否决。1939年该法案修改后由国会通过。规定,禁止总统改组州际贸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联邦通讯委员会等12个独立的管理机构;授权总统改组和巩固一些次要的机构,并委任3名行政助理。根据该法,同年7月1日罗斯福总统发布命令,建立联邦保障署、联邦工程署、联邦贷款局等24个机构。9月8日总统根据《一九三九年整编法案》中第8248条行政条款又建立总统行政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