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行政行为或命令的无效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行政行为或命令的无效指特定行政行为或命令受控经司法审查确证为超越管辖权,或违反自然公正原则,或违反合理性原则,而被判决撤销,其效力即归于消灭。如果受控行政行为或命令只是部分地具有上述情节,只能部分归于无效。英国重要的行政法律制度。无效行政行为有别于撤销的行政行为,前者适用于越权行为,即未受法律授权、超越法律管辖权的行为,此行为自始即不存在法律效力;后者用于具有案卷表面错误的行为,此行为虽未超越管辖权,但因存在着近三个世纪以来发展起来的实施司法审查的若干情形,因而可以由法院撤销。但在法院撤销之前,此种行为保有其法律效力。根据英国上议院的规定,在法院对受控行政行为作出断决之前,该行政行为应被假定为有效,即使此种假定的结果会导致难以回复的大批金钱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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