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工作程序化
也可称之为行政管理程序化,指在行政管理实践中,为了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对那些重复性的常规工作,设计、制定出一整套具体的工作步骤并严格加以实施的一种管理方法。实现行政工作程序化,关键在设计出良好的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所规定的处理行政事务活动的例行步骤,或者说是行政工作人员办理行政事务所经过的一连串手续的过程,简称为办公程序。设计程序应遵循如下几个基本原则; (1)程序简化到最低限度;(2)程序必须明确具体;(3)行政程序应具有系统性; (4)预算程序的消耗,即应考虑按确定的程序工作是否符合经济效益原则。行政工作程序化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程序是明文规定了的,要求行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照章执行,对行政工作具有约束力;(2) 整个行政管理有一个完整的程序体系,各种行政活动的程序相互协调,相互配合;(3)行政工作程序化是和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联系在一起的,它需要现代行政管理的技术手段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