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行政审讯中受通知的权利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行政审讯中受通知的权利受审讯的权利的组成部分。包括:(1)作为程序法权利的受通知权,例如适当提前告知其受审讯的权利。(2)适时通知审讯本身及审讯所涉及的问题。有受通知权的人有权了解审讯的时间、地点、性质;举行审讯的法律根据和管辖权;审讯所涉及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通知必须及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审讯所要涉及的有关问题,使当事人足以据此有可能准备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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