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节说
对组成昆虫头部体节数目的见解之一。 该说认为昆虫头部由原头和其后6个体节组成。早期由古德里奇(Goodrich,1897)提出。其根据是在昆虫胚胎发育过程中,发现原头后有触角前节、触角节、上颚前节、上颚节、下颚节和下唇节6个体节;各节的神经节分别为前脑、中脑、后脑、上颚神经节、下颚神经节和下唇神经节;除触角前节不具附肢外,其后各节的附肢分别为触角、第2触角(胚胎时存在)、上颚、下颚和下唇;并相应存在6对体腔囊。但触角前节常辨认不清,因此也有学者认为昆虫头部由原头和其后5个体节组成。 此外也有人认为由4个体节组成(见“四节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