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家庭成员罪
简称虐待罪。指对家庭成员施加精神上、肉体上的摧残和折磨的行为。虐待罪的特征,就是在侵害了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的同时,危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例如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养子女经常打骂,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进行力不能及的劳动,以及用恫吓、禁闭等方式进行摧残和折磨。虐待人与被虐待人之间必须存在家庭成员的扶(抚)养、帮助的义务;虐待行为是出于故意,同时又是经常的;虐待情节是恶劣的。在我国,虐待罪为妨害婚姻家庭罪之一。我国刑法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因犯本条罪而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不告诉也处理,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