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布性决定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布性决定 【简介】: 公布性决定是决定的一种,它是一种在会议上直接公布某个议案的具体内容时使用的公文,用途比较单一,有时也用于公布会议批准的某项法规条约等。 公布性公文由二部分构成: (一)标题及题下标文 标题与其它公文略有出入,它的发文机关是某次会议,所以标题应写清“会议全称、事由和文种类别(决定)。题下标示是会议全称及通过的日期。 (二)正文 公布性决定是公布某次会议的议案,通常仅需把议案的主要内容或被批准的法规、条约的名称写明就行了。正文很简短,用语也要求精要。 公布性决定的发文机关也包含在标题之中,日期即会议通过日期,不需另外写出。 【范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第159号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的决定 (1987年9月5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决定:批准1983年6月20日由国际劳动组织第69届大会通过的《第159号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