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丘之盟齐桓公建立霸业后,于桓公三十五年(前651年)在葵丘(今河南兰考、民权县境内)邀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相会结盟。规定不可壅塞水源,不能阻碍各地粮食流通,不可改换嫡子,不可随便杀死大夫,要尊贤育才,选拔贤士,不让士世袭官职,同盟的要言归于好。齐桓公的春秋霸主地位从此确立。 葵丘之盟齐桓公三十五年(公元前651年)在葵丘(今河南兰考、民权境内)邀集鲁、宋、卫、郑、许、曹等国结盟。规定不可壅塞水源,不能阻碍粮食流通,不可改换嫡子,不可随便杀死大夫,要尊贤育才,选拔贤士,不让士世袭官职,参盟者要言归于好。齐桓公的春秋霸主地位从此确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