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董仲舒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董仲舒前179或前176—前104西汉思想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东广川镇)人。少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因潜心钻研孔子学说,被举为贤良。武帝召试天下贤良文学之士,他应对“天人三策”,成绩最优。曾先后任江都相、太中大夫、胶西相。晚年家居,专事著书讲学。朝廷如有大议,常派使者往其家询问。他根据先秦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法家的集权思想和阴阳五行学说,重新解释儒家经典,创立了一套以儒学为基础的神学思想体系。他认为,《春秋》所提倡的大一统思想,是“天地之常经,万古之通谊”,主张大一统要统到皇帝身上,强调要损抑诸侯,以做到“强干弱枝,大本小末”;为促进思想统一以巩固专制集权,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还提出“天人感应”说。认为天是“百神之君”、“万物之祖”,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创造者和最高主宰;基于此,提出“天子受命于天”的“君权神授”观点,认为天是用祥瑞和灾异来向皇帝传达旨意的,如果皇帝的言行符合天意,天就用祥瑞表示褒奖,否则天就用灾异发出警告,而皇帝也可通过“修身”以感天,使天把本来已经变乱了的“五行”秩序拨正过来,以除却灾害和祸患。又创立“三纲”、“五常”说。根据神学“阳尊阴卑”的理论,他把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发展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并认为“三纲”是出于“天意”;另外,又提出仁、义、礼、智、信为“五常”,作为调整三纲的基本原则,并以“性三品”说作为这种封建等级制的理论依据。还提出封建制度永恒论。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即作为封建制度的“道”,为天意所安排,它和天一样具有永恒的生命力。这套学说曾长期地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今存。原有集一卷,已佚。 董仲舒西漢哲學家,經學大師,廣川(今河北棗強東)人。班固《兩都賦》序:“而公卿大臣御史大夫倪寬,太常孔臧、太中大夫董仲舒……等時時間作。”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汉代广川(今湖北枣强县东北)人。武帝时,因贤良对策的主张而被重用。他一生讲学著书,提出独尊儒术,罢黜百家,开了以后二千多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局面。著有《春秋繁露》等。 ☚ 言扬行举 贤良方正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著名思想家。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少治《春秋》,尤精《公羊传》。汉景帝时为博士。武帝时以贤良对策见称,曾任江都相、胶西王相。晚年称病辞官,居家著书至卒。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武帝采纳,开以后两千余年封建社会儒学正统局面。《汉书·艺文志》著录其文一百二十三篇,今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传世。其文多系政治哲学论文,深奥宏博,刘熙载许为“乃汉文本色”。另有《士不遇赋》一篇,见《古文苑》,对后世同类作品有一定影响。 ☚ 司马相如 刘彻 ☛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东)人。西汉思想家,今文经学大师。少治《春秋》,尤精《公羊传》。景帝时为博士。武帝时以贤良对策,向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两千余年以儒学为正统的局面。后任江都王相,世称董江都,曾因取《春秋》所记天变灾异,穿凿附会,撰《灾异之记》,几遭处死,后赦免。后为胶西王相,世称董胶西。晚年称病辞官,居家修学著书。原有奏疏一百二十三篇,《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今存《春秋繁露》十七卷、《董子文集》一卷。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景县)人。著有《举贤良对策》、《春秋繁露》。汉代著名的大思想家。董仲舒的美学思想是继承先秦儒家美学而来的,因而在文质关系上,他主张先质而文,文与质的统一;他强调乐对于教化的重大作用。他将阴阳五行引入儒家思想,注意人与自然的关系,主张“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突出了人与自然的相互渗透和统一。这是中国美学思想史上的一个新发展。 ☚ 贾谊 中和为美 ☛ 董仲舒 见“儒教·经学”董仲舒条。 董仲舒 西汉今文经学大师。广川 (今河北枣强东) 人。董仲舒的看家本领是 《公羊春秋》,他在汉景帝时曾被立为博士,威仪行止,一丝不苟,俨然儒者气象,颇受士林敬重。据说,他在任博士期间,专心治学,三年不窥园圃,被后世传为美谈。汉武帝即位后,欲兴太平,与五帝三王比隆,于是诏举人才,亲加策试。董仲舒以贤良的身份参加了策试,他的三篇答卷得到武帝激赏,被定为第一。这标志着儒教正式成为官方神学,董仲舒的三篇答卷也就成了中国思想史上划时代的历史文献。因其都是围绕 “天人相与之际” 的策问来作文章的,故称《天人三策》。在 《天人三策》 中,董仲舒以他的 “天人感应” 说为基础,系统阐释了儒教教义,如“任德不任刑”、“三纲五常” 等等,并将这些教义神化为天意,声称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最后,他以 《春秋》“大一统” 之义为依据,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的建议。这一建议正迎合了汉王朝已经确立的以 “继周” 为主题的文化建设路线,所以立即被汉武帝采纳。董仲舒本人也受到武帝器重,被任命为江都相。江都是易王刘非的封国,而刘非又是武帝的哥哥,素来骄横好勇,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但他对董仲舒却十分敬重,比于齐桓公之管仲。董仲舒深信并精通阴阳五行之学,力图将其与儒家学说结合起来,甚至用阴阳五行说去阐释 《春秋》 所记种种灾异与人事之间的因果关系,即所谓 “天人感应”,对西汉今文经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他还将这种方法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据说还颇有灵验。他从江都回京任职期间,适逢皇室陵园发生火灾,董仲舒在家中根据阴阳五行说推演其因果关系,刚写好草稿,还没有来得及奏给武帝,一位同僚来访,董仲舒不在,同僚看了草稿,窃为己有,上奏朝廷。武帝召来博士,请他们发表意见,董仲舒的一位弟子也在被召之列,弟子不知道这是老师所作,斥其“胡言乱语”。同僚只好供认是盗窃董仲舒文,于是董仲舒被捕下狱,依法当死,由汉武帝下诏赦免。从此以后,董仲舒再也不敢谈论什么阴阳灾异。丞相公孙弘与他有私怨,便推荐他为胶西王相,欲借这位骄王的手加害于他。但胶西王听说他是当朝大儒,即以礼相待,后来董仲舒以养病为由,辞职家居,不问政事,只以修学著书为务,留下了一部 《春秋繁露》,为今文经学的代表作。 董仲舒 西汉著名的儒学思想家和教育家。他出生于一个富有的地主家庭。幼年时好学不倦,勤读儒学,专心研读春秋、公羊传和易经,学识渊博。汉景帝时曾选任博士。他的一生中有两段讲学生涯,一是青年时期,一是退出官场,晚年回乡后,他著有大量的著作,但其中绝大部分已失传,只有《春秋繁露》一书流传至今。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可分成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两大体系,他在先秦儒学的基础上,以天人关系问题为中心,建立了一套新的儒学,使儒学进入到一个新阶段。新儒学吸收了道、法、阴阳各家学说的精华,极大地丰富了儒学的内容,并使其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之中。在道德教育方面,董仲舒把儒家的伦理规范概括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这“五常”。这是他道德教育的核心思想,也是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最能体现封建统治关系的道德规范。在2000年的社会发展历程中,“三纲五常”对起初为建立中央集权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以此为基础的封建道德教育欺骗、麻痹人民群众毒害极深。关于知识教育思想,董仲舒明确地提出了“天人合一”论,认为“天道”寓于人心之中,天心和人心是相通的,认识了人心则可知天道,晓天意。人的知识就是经过“内视反听”的内心反省过程获得的,最终达到“明善心以反道”的境界。他认为只有圣贤君王才能“发天意”、“承天意”,因而人们学习的内容就是他们的诗书、礼、乐和道德观。而自然知识被他称作是“非圣人所欲说也”,是不应当学的。正是如此,儒家经典“六经”被董仲舒选为教材大加倡导。他说:“《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经皆大而各有所长。” 在长期教学活动中,董仲舒总结提出了以下几点教学原则。 其一,优秀的教师应当是无事不知,无事不通的圣人,必须对所授知识精通,能够按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施教,使学生学得轻松而又有所成就,这就是他所谓教师的圣化原则。董仲舒的见解是合乎教学规律的,它提出了教学的可接受性、启发性原则,主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学生的才能。在强调注重教的同时他也强调学的作用,要求学生“不知则问,不能则学”,激励学生在学习中勤学好问,肯于钻研。 其二,董仲舒对学习方法也作了一定的研究,他认为学习必须专心致志,“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心不能二用。他还提出学习只要“连而贯之”就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掌握古今天下的知识。对于知识量他提出要掌握适度,“太节则知暗,太博则业厌”,知识量过于少和过于多都会对学习产生不利影响。这种辩证的教学思想是极有道理的。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著名哲学家、辞赋家。《史记》、《汉书》有传。广川(今河北枣强)人。汉景帝时,曾为博士。及武帝立,举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对策(即“天人三策”),向汉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论。又提倡天人感应及三纲五常之说。武帝纳之,先后拜为江都相、胶西王相。董仲舒治《春秋公羊传》,为汉代儒学大师。其思想至为复杂,曾倡言“天不变,道亦不变”之形而上学思想;然对汉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现象,亦颇不满。其存世著作,主要为《春秋繁露》,其书以儒家思想为主,兼有刑名及阴阳思想。亦善作赋,存世赋作仅《士不遇赋》一篇,见《艺文类聚》及《古文苑》。其赋文字较司马相如辈为平易浅显。此赋虽不见《汉书·艺文志》著录,然陶渊明《感士不遇赋序》已提及之,当可信。 ☚ 葛龚 景差 ☛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广川(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人。少年时学习《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武帝即位后,以贤良对策受赏识,曾任诸侯王相。晚年以病辞官,从事著述。他以孔孟思想为基础,兼采先秦法家、阴阳家,以及汉初黄老学说,建立了一个新的儒家神学理论体系。政治上,主张扫除秦世的“遗毒余烈”,实行更化善治。建议罢除百家,独尊儒术。在法律思想方面,提出了“王者法天”的神权法思想。他说:“天者,百神之太君也”。一切社会关系、政治制度,以及治国方式,都是“天意”的安排和体现:“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子受命于天”,执行“天”的意志。“天”规定了作为立法基本原则的“三纲”。《春秋繁露·基义》:“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主张实行“德主刑辅”治国方针。《汉书·董仲舒传》:“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然而,“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因此必需以刑辅德。认为人生有“贪”、“仁”两种品质,既可为善,也可为恶。人君应以德启发人的善质,以刑惩罚人为恶。又将人性分为“三品”:“圣人之性”、“中人之性”、“斗筲之性”。“圣人之性”者,无需教化,“斗筲之性”者,不可教化。人君主要任务是教化“中人之性”。董仲舒还积极提倡“引经决狱”。强调断狱应当“原心定罪”。《春秋繁露·精华》篇中说:“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心,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董仲舒的著作现存《春秋繁露》十七卷,以及《汉书·董仲舒传》中所载的《贤良对策》。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西汉中期儒家公羊学派大师,今文经学的创始人,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奠基者。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人。董仲舒少时攻读经书,景帝时曾任博士官,汉武帝建元元年诏举贤良,董仲舒对以“天人三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得到汉武帝赏识,但因受丞相公孙弘排挤,在朝中未被重用,先任江都相,后任胶西相,晚年托病归里,著书讲学。著作甚丰,现存《春秋繁露》和《贤良对策》,前者见于《汉书·本传》;后者旧有单行本,疑为后人整理而成,二者是研究董仲舒思想的主要资料。董仲舒继承了儒家孔孟的思想,并吸收了先秦阴阳五行、墨家、法家以及汉初黄老等思想主张中一切有利于巩固封建专制的因素,适应封建大一统的政治需要,建立了一个新的儒家神学理论体系。董仲舒的学说是先秦儒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和发展。在法律思想方面,董仲舒从“天人感应”、“性三品”等观点出发,将儒家重德轻刑,德刑相济等观点进一步系统化、理论化、神学化,建立了以“德主刑辅”为中心的法律理论体系,他不但把法律的起源,法律的目的、法律的作用都纳入神学目的论之中,而且将封建政权同神权、族权、夫权结合起来,把集中反映这四权的“三纲五常”确立为封建立法的指导原则。把封建伦理道德与封建法制实践结合起来,提出《春秋》决狱和原心定罪,用儒家经典中体现的宗法等级原则指导刑罚的具体运用。由董仲舒初步建立起来的这种封建正统法律思想,长期在中国社会占据主导地位。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河北广川 (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 人。他“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武帝时,他以“天人三策”应对,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巩固中央集权,受到重视。曾被任命为江都王、胶西王的相。后称病辞职回家,“以修学著书为事”。他主张以 “三纲”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他认为 “三纲”是按“天意”制定的,任何人都得遵守。在“三纲”中,他特别强调君权,要求臣民必须尊君。在治国方法上,他主张以儒家的道德教化为主,以刑罚为辅。他提出了 “任德不任刑”,“刑者德之辅”,“大德而小刑”等观点。在司法上,他提倡“春秋决狱”,要求以儒家的经典《春秋》的精神和事例作为审判的依据。他认为,凡符合《春秋》精神的行为,即使违法,也不认为是犯罪; 凡不符合或违背《春秋》精神的行为,即使不违法,或原无法律规定,也可定为犯罪。他特别强调以《春秋》经义为标准,“原心论罪”。凡动机违背《春秋》精神的行为,即使犯罪未遂也应论罪。如有合于《春秋》的动机,即使违法,也可从轻论处。他的法律思想对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有重大的影响。现存《贤良对策》3篇和《春秋繁露》17卷82篇,是研究董仲舒法律思想的主要材料。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是中国西汉时期的哲学家、教育家,广川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人。他自幼专心勤攻儒学,“三年不窥园”。汉景帝时的博士,汉武帝时应台对策,获得头名。在对策中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为汉武帝赞许采纳。先后任江都互相、胶西王相。晚年专心著书讲学,是汉代私学大师。他为适应汉武帝时代政治上统一的需要,融汇战国以来各家学说和儒家学派,建立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唯心主义思想体系,认为“天”是主宰一切的有意志的神,而封建帝王是“受命于天”、执行天意、替天行道的,把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归原于天道,认为封建大一统是天地不变的原则。他借假天威,要封建帝王“承天意以行事”,按“天道”法则统治人民,以德教为主,刑罚为辅。在三篇对策中,向汉武帝提出三大文教政策建议: ☚ 荀子 颜之推 ☛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省枣强县广川镇)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早年专治《公羊春秋》,景帝年间,传授儒家经典。治学勤奋,“三年不窥园”,生活严谨,“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汉书·董仲舒传》)。被视“为儒者宗”(《汉书·五行志》),“为群儒首”(汉书·董仲舒传》)。汉武帝诏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以“天人三册”,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举贤良对策》),为汉武帝采纳,开此后两千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在伦理观上,以儒家道德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穿在一起,形成封建神学体系。其体系中心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天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人,人从形体到精神都是天的副本。人间的尊卑关系也是天定的秩序,“物莫无合,而合各有阴阳”,天地为一合,天为阳,地为阴;君臣为一合,君为阳,臣为阴;父子为一合,父为阳,子为阴;夫妻为一合,夫为阳,妻为阴(见《春秋繁露·基义》)。“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春秋繁露·天辨在人》)。并由此提出,君臣、父子、夫妻“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天能赏善罚恶,对在位统治者经常用符瑞、灾异分别表示希望和谴责,用以指导他们的行动,为君权神制造理论。提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举贤良对策》),将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提出人性分上、中、下三品,即不教而善的“圣人之性”、可教而善的“中民之性”和教而不善的“斗筲之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教为本”的思想,“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春秋繁露·精华》)。其论说发挥先秦儒家重义轻利思想,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另于《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中讲:“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对后世影响尤大。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学文集》,另在《汉书·董仲舒传》中存有《举贤良对策》。 董仲舒西汉思想家、散文家。广川[今河北省景县(枣强?)]人。生于公元前179年。自幼熟读诸子百家之书,中年时收徒讲学,后著述讲学。武帝时官居江都王相、胶西王相,后托病归家,专心修学著书。公元前104年卒于家中。著有《春秋繁露》82篇、《举贤良对策》3篇。《汉书·艺文志》著录其著作123篇,现存《春秋繁露》17卷,《董子文集》2卷。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广川(今河北枣强县东广川镇)人。景帝时为博士。武帝即位的次年,曾接受武帝的策问。向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提出了一套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理论和主张。他吸收法家思想,并以此解释《春秋》,又以《春秋》断案,把儒法揉合为一体。为了维护封建统治,提出了“天人合一”说和“天人感应”说。把自然和社会的一切变化,都归之于“天”。人间的帝王就是天意的代表。从天授君权说出发,大力宣扬君臣父子等级观念,并提出了 “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他还提出了 “性三品”论,认为人性是有等级的。董仲舒的新儒学,迎合了当时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形成了一整套为封建统治服务的理论,因而得到汉武帝的重视。汉武帝采纳了“独尊儒术”的建议,设立五经博士官,招收博士弟子,凡通一经以上者,即可以补官。此后,以孔孟为正宗的儒学便成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 董仲舒 056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政治思想家。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治今文经《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曾任博士、江都相、胶西王相。景帝时为博士,好孔子学说,举为贤良。汉武帝诏举贤良方正,他对以“天人三策”,主张“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采纳,开此后2000余年独尊儒学局面。提出 “三统” 说 (亦称“三正”说),认为历史是黑、白、赤三统往复循环,夏属黑统,商属白统,周属赤统,继周者又当为黑统;每朝之始,须变更制度、礼仪,但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宣布封建制度的永恒。哲学思想以天人感应说为中心。天是最高的神,万物是天的安排。皇帝是天在人间的代表。帝王应保持阴阳调和,可改变制度但不能改变包含天意的政治道德原则。“君权神授”是其神学国家观。他提出的“三纲”、“五常”,是调整封建政治结构和君主治理国家的基本准则,成为几千年封建伦理道德的基础。他提出人性三品说,主张以德教为主、刑罚为辅进行统治。还提出“兴学”、“养士”、“选举”的主张,以强化封建政权统治。他观察到当时由于兼并造成的社会贫富悬殊现象,为此提出限田、去奴婢、薄赋敛、省徭役等进步措施。后托病辞官,朝庭如有大议,常遣使者就其家问之。著作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董子文集》、《春秋决狱》等。 ☚ 晁错 刘启 ☛ 董仲舒 132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西汉思想家、儒学大师。其法律思想以 “君权神授”、“天人感应”和“阴阳五行”为基础,主张以“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和“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并宣称“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因此来论证封建神权、君权、族权和夫权的合理性和永恒性。他系统地提出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理论,认为天以阳为主,以阴为辅,人主就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强调礼义教化的作用,但又不放弃刑罚;他还创春秋决狱的先例,取《春秋》经义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并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今已佚。此后,“三纲五常”成为封建立法的基本原则,德主刑辅、礼法并用则成为封建刑事立法的指导原则。春秋决狱对封建法律和法学的发展有深刻影响。 ☚ 张释之 张汤 ☛ 董仲舒 034 董仲舒前197—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景县)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建议汉武帝举贤良文学之士时,“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其议为汉武帝采纳,自此,儒学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正统。他以儒学为主,杂以阴阳五行学说,形成以神权、君权、父权、夫权为枢纽的神学体系。宣扬“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按自己的意志塑造人类的形体及道德品质,同时委派国君,以符瑞、灾异表示希望与谴责,借以指导地上统治者的行动; 统治者承天意行事,被统治者顺从国君,亦能促使天降祥瑞。提出“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试图借天意使封建制度神圣化、绝对化。主张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圣人之性情欲少,不教而能善;中民之性,有情欲,可以为善,可以为恶;斗筲之性,情欲多,虽教也难为善,只能为恶。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及仁、义、礼、智、信等“三纲五常”。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在认识论上,认为人的认识就在于与天意相符,而天意“唯圣人能见之”。主张来自天意的“名”,是一切是非曲直的标准。认为 “欲审曲直,莫如引绳; 欲审是非,莫如引名”。但又提倡努力求知,积极进取:“事在疆勉而已矣。疆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在政治上,主张“限民名田,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举贤良对策》。 ☚ 贾谊 刘安 ☛ 董仲舒 075 董仲舒提出 “天人相通”的道德观,认为人们的道德准则是“天”规定的,人们的行为若不体现“天意”,“天”便要降灾难于人,所以要“王者法天意”。在人性论上,继承了孔子的“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的思想,吸收和改造了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提出了“性三品”说,认为人类天生具有三种不同的品格,“至人”是道德的化身,是承“天”命教化“中民”统治“下民”的。“圣人之性”是上品,有仁无贪,有善无恶。“斗筲之性”是下品,有贪无仁,有恶无善,“中民之性”是中品,有贪有仁,可恶可善,因此犹待道德教化,通过 “明教化民”的道德教育使人性达到“人道之善”。从阴阳五行说出发,提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三纲五常的伦理道德规范。认为“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阳尊阴卑”,以此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即“君为阳,臣为阴; 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和仁、义、礼、知、信为“五常之道”。“三纲五常”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成为支撑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规范。在义与利的关系上,把孔孟重义轻利的观点发挥到极端,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他的伦理道德思想继承并改造了儒家的思想,成为整个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 ☚ 刘安 扬雄 ☛ 董仲舒 035 董仲舒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提出概念的先天起源说,认为名号是天意的表现。并区分了“号”和“散名”两类不同的概念:”名众于号。号其大全。名也者,名其别离分散也。号凡而略,名详而目。目者,遍辩其事也,凡者,独举其大全也。”并将其作为审辨是非曲直的标准,“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犹绳之审于曲直也。”并运用“偶类”法和“同类相动”的理论,用自然界的事物和现象来类推和比附社会现象,“帝王之将与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物故以类相召也。……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其道一也”。 ☚ 韩非 扬雄 ☛ 董仲舒 044 董仲舒西汉儒学教育家。中年开始从事教育,十分重视教育在维护封建统治中的作用。在贤良策中提出三大文教政策的建议,并欲凭借国家力量加以推行。其一为设太学养士,培养治国安邦的儒学英才;其二为选士贡贤,发现、推荐、选拔社会上既有的人才,使天下贤才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做到“养”“举”结合;其三主张独尊儒术,统一思想,以“三纲”“五常”维系人心,确保汉王朝长治久安。他继承儒家传统思想,行教化,正万民,“以教化为大务”。遵照“圣化”原则,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认为教学贵在刻苦钻研,要节博合宜,循序渐进,专一虚静,排除杂念。 ☚ 荀况 王充 ☛ 董仲舒 董仲舒约公元前198—前106Dongzhongshu广川(今河北景县)人,西汉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曾因对策,受汉武帝赏识,任江都相,后改为胶西相,不久辞职家居,朝廷有大议,常派人到家请教。他的哲学认为元是宇宙本原,而世界是十端:天地阴阳五行和人所构成。天与人通过阴阳五行之气相感应,推演出天人感应思想体系。在对策中提出大一统思想,强调思想要统一于孔子儒学。汉武帝采纳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巩固了中国封建中央集权制,奠定了中华民族的主干精神,影响深远。他重义轻利,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对后代特别宋明时代影响很大。关于人性的论述,对后代也有很大影响,启发了性三品论、性善情恶论等。他认为“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是体现天意。这对后代封建社会影响深刻。在经济方面,他突出思想是调均,反对兼并,反对兼利,主张让穷人能够生活下去,以防止阶级矛盾激化。他的理论都是从实际出发又归结于社会实际的,从形式上看是唯心的,实质上是唯物的,对社会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当时他就被称为“儒者宗”。他的哲学成了汉代统治思想,影响中国社会几千年。他和周公、孔子、朱熹成为影响中国社会最大的四位思想家之一。他的著作主要有《春秋繁露》和“天人三策”(对汉武帝的策问,保存在《汉书·董仲舒传》中)。 ☚ 天人合一 天人感应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广川(今河北景县董故庄)人。西汉今文经学的创始人。汉景帝时任江都相和胶西王相等,晚年托病在家著书立说,作品很多,传世之作有八十多篇,由后人编成《春秋繁露》一书,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思想。董仲舒适应西汉王朝封建大一统政治局面发展的趋势,以儒家思想为主,兼采各家之说,建立了一整套以“天人感应”为基础,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神学思想体系。董仲舒的人口思想:其一,以“德”安民的主张。他在尊君的前提下也表现了某些“重民”的思想,认为统治者不仅要重视人口的增加,更要得民心。他说: “仇雔其民,鱼烂而亡。国中尽空”(《春秋繁露·王道》),指出贫富的对立必然激起人民的反抗。为了防止矛盾的激化,提出了“限民名田”,抑制兼并,实行轻徭薄赋,不误农时,开山泽盐铁之禁等“德政”主张,以此“宽民”、“安民”。他强调“德足以安乐民者”,“恶足以残害民者”(《春秋繁露》“尧舜不擅侈”、“汤武不专杀”)。其二,绝对的男尊女卑。董仲舒把孔子的重男轻女思想推向极端,他假借天意,以阴阳五行为核心,称男性人口为 “阳”,女性人口为“阴”,前者永为主体,后者永为附从。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以其三纲五常的理论,将男尊女卑思想神圣化、永恒化、绝对化了。这一荒谬思想对后世影响极其恶劣。其三,以儒学教民。董仲舒为了维护封建一统政治,曾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书·董仲舒传》)。并建议立太学、设庠序,以儒家思想教化百姓,以加强对人口思想的控制。 ☚ 桑弘羊 司马迁 ☛ 董仲舒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Dongzhongshu中国西汉初的儒学大师。他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天人感应学说, 成为汉代最大的神学唯心主义哲学家。 ☚ 荀子 王充 ☛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Dongzhongshu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广川镇)人。少习《公羊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曾先后任江都相、太中大夫、胶西相。建元元年(公元前140),武帝召试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上《天人三策》,系统地阐明了他的政治思想和哲学思想。提出“天人感应”学说,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君主是天选择来统治人的,“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春秋繁露·尧舜汤武》),既然君权天授,那么就应该“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天用祥瑞或灾异来暗示皇帝的统治是否成功,如果皇帝的言行符合天意,天就用祥瑞表示褒奖,否则就用灾异表示警告。天道以阳为主,以阴为佐,阳为德,阴为刑,人君也应该效法天道,以德为主,以刑辅德。董仲舒吸取了秦王朝施暴政、重刑罚而覆灭的教训,从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提倡德治,限制豪强兼并土地,不许官吏与民争利,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这些主张多被汉武帝所接受,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董仲舒据《公羊春秋》立说,主张大一统,并认为“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汉书·董仲舒传》)强调要损抑诸侯,加强君主集权,为了在思想上也实行大一统以巩固专制主义集权统治,董仲舒针对西汉初年社会上诸子百家思想十分活跃的情况,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同上)。这建议被汉武帝所接受,从此,儒家学说成为历代王朝的统治思想。董仲舒还主张在长安建太学,培养人才,宣扬儒学。并从太学生中选拔官吏。董仲舒还把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观发展成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以维持封建社会中绝对统治和绝对服从的秩序,又提出仁、义、礼、智、信“五常”,作为调整“三纲”的基本原则。董仲舒的学说基本上是借用阴阳家的思想和法家的集权思想重新解释儒家经典,这种新的儒家学说适应文、景以来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于巩固封建国家的统一有积极作用。董仲舒的学说在西汉以后一直为封建统治阶级所拥护、利用。董仲舒著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是研究其思想的直接材料。 ☚ 张良 汉武帝刘彻 ☛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年Dongzhongshu西汉思想家、教育家。广川 (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人。精于 《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任博士, 为官方讲授儒家经典,有“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时举贤良文学之士,曾先后任江都王相和胶西王相。治经学勤奋、刻苦,生活严肃,道貌岸然,“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他适应当时巩固 “大一统”的需要,提出并论证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武帝采纳。从此开2 000余年封建社会以儒家学说为正统之先声。坚持宗教神学道德观点, 认为 “仁义制度之数, 尽取之天”。(《春秋繁露·基义》)“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对策》三)。建立“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纲常体系,论证了 “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赋予封建伦理纲常以神圣性和至上性, 对整个封建道德起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义利观上, 既肯定义、利 “两养”,“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身之养莫重于义》)又认为“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同上),提倡“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人性论上,他把人性分为不教而善的 “圣人之性”,可教而善的“中民之性” 以及教而不善的 “斗筲之性”, 谓之 “性三品说”。他认为,从真正严格意义上说来,圣人之性、斗筲之性都 “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即性是指普通人与生俱来的一种心理资质。人性有性、情两个方面, 性仁情贪。性具 “善质”, 非 “性固己善”,“善,教训所然也,非质朴之所能至也。”据此提出“以教为本”的教化思想。认为教化有“成性”、“防欲”两大功能。王者的主要任务是德治和教化。“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春秋繁露·精华》)。在德育方法上, 强调 “谨小慎微”, 采取 “众小成多, 积小成巨”、“渐以致之”的方法,并强调德育必须通过智育来进行。著作有 《春秋繁露》、《董子文集》, 另在 《汉书·董仲舒传》 中存有 《举贤良对策》三篇。 ☚ 荀子 司马迁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的思想家、文学家。广川(今河北景县)人 景帝时任博士,研习 《公羊春秋》,发奋读书,达到三年不窥园的地步,成为当时著名儒学家。武帝时被举为贤良文学,曾任过江都王相、胶西王相。后托病辞官,归家专门著书。今存《春秋繁露》17卷、《董子文集》 1卷,还有《士不遇赋》 1篇,收于 《古文苑》。 ☚ 贾谊 东方朔 ☛ 董仲舒中国西汉时期思想家。建立“三纲五常”的理论体系,强调“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天经地义的。宣扬天人感应的理论,认为“为人者天也”,人是天创造出来的,“人副天数”,天依照自己的特点构造了人的形体、精神面貌、思想感情及道德品质;天人之间互相感应,天选择君主统治人民,但会以“灾异谴告”的方式惩罚不行善政的君主。把儒家学说奉为正统思想,主张加强思想统治。建议设立学官,传授儒家经典,以儒家经典做为选拔官吏的标准。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中国汉代教育思想家。重视教育事业,认为君主的重要职责在施教化,应以教化为“提防”,立太学、设庠序。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及人性论,认为圣人生而知之,不必受教育;斗筲之人则是愚昧的,不能受教育;中民具有善性,必须受教育才能成为善性。在学习上提出“多连”和“多贯”的方法,只要“连而贯之”就可以推知天下古今知识。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见“伦理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西汉时期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他的人口思想中影响最大的是把孔子的男尊女卑思想推向了极端,贯以阴阳五行之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认为这不仅“尽取之天”,由上天决定的,而且阳永远是主体,阴永远是附庸,“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空守处”。故“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春秋繁露·基义》),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永恒不变的。此外,他认为“群生和而万民殖”(《汉书·董仲舒传》),主张增加人口,释放奴婢,并取消任意杀害奴婢的权力,“去奴婢,除专杀之威”(《汉书·食货志》)。这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条件下,对人口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西汉伦理思想家。确立三纲五常为道德原则;首创性三品说的人性论;倡导义重于利的义利观,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春秋繁露·身之养莫重于义》)又进一步在义利对立意义上提出“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的道德实践路线。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体系的创立者。认为,1.君权神授,须以三纲为封建立法的根本原则;2.“任德而不任刑”,德主刑辅。3.犯罪源于“趋利而弃义”的人性,“民不乐生”,安能避罪,反对过分压榨民众。4.倡导春秋决狱,“论心定罪”,使儒家经典法律化。其法律思想的影响极其深远。法学著作有《春秋决狱》等。参见“哲学”中的“董仲舒”。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著名哲学家,思想家,著作有《春秋繁露》等。汉武帝元光元年他被举为贤良,对答汉武帝策问,成为有名的《天人三策》 (即三篇《举贤良对策》),系统说明大一统的政治主张与天人相与的哲学思想。本文的结语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统,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诗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这段文字,引经立论,将荀子《非十二子》中提出“圣王之所禁”的主张,作了符合新的政治需要的阐释,进而形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一代基本国策,而其张扬儒术,雍容论道的文风,也一变先秦汉初以来诸子百家放意纵谈的传统,对两千年间封建正统文人的学风、文风、思想作风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董仲舒还竭力倡导一种“中和之美”。他说:“中者,天下之始终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他用中和来观察一切,衡量一切,也用于对作家作品的评品。他要求“君子怒则返中而自悦以和,喜则返中而收之以正,忧则返中而舒之以意,惧则返中而实之以精。夫中和之不可返如此。”据此,就取消了文章中的一切喜怒忧惧的个人情志,诸子之辞,纵横之说,屈赋庄论,就都在排斥之列了。从这个意义上看,董仲舒应是官方文学的早期倡导者和实践者之一。 ☚ 韩非 司马迁 ☛ 诡书致祸/作《答客难》/发愤著书 ☚ 精思为赋 诡书致祸 ☛ 董仲舒前179-前104dǒng zhòng shū《本草纲目》谷部第24卷赤小豆(1)。人名。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封建神学体系。在教育上,主张以教化为“隄防”,立太学,设庠序。著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dong zhongshu祖籍广川(今河北枣强县),徙居茂陵(今兴平市)。西汉名儒,景帝时为博士。武帝继位,任江都(今江苏扬州市)国相,后废为中大夫。因论灾异事,险被诛,后诏赦,遭公孙弘忌,奏为胶西王相,欲杀。然胶西王以为大儒而善待。旋托病闲居。太初元年(前104)卒于茂陵家中。终年76岁。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鼓吹“君权神授”,宣扬“天命”、“天人感应”与“天人合一”,为封建专权统治奠定了理论基础。现存有《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及部分奏疏等。 ☚ 彭树智 董志孝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 (今河北枣强东) 人。曾任博士、江都相、胶西王相。专治《公羊春秋》,著有《春秋繁露》及《董子文集》。汉武帝诏举贤良方正,他对经“天人三策”, 建议“罢黜百家, 独尊儒术”, 被采纳, 开此后二千余年封建社会的儒学正统先声。他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揉阴阳五行之说,提出“天人感应”论。认为“天”是“神之大君”、“群物之祖”,主宰世间一切,常用符瑞和灾异表示对人间统治者的希望和谴责,以指导其行动,为“君权神授”制造理论根据。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企图论证“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假借天意把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但对统治者也有震慑作用。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和“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之性善,斗筲之性恶,中民之性可善可恶。还创立“三统三正”的历史循环论,认为夏尚黑为黑统,商尚白为白统,周尚赤为赤统,历史就在这三统中循环。揭露秦以来的土地兼并、两极分化,提出对策:“限民名 (占) 田”,限制士地兼并,以缓和社会矛盾。教育上主张以教化为“隄防”,立太学,设庠序。 ☚ 葛兰西 塔斯社 ☛ 董仲舒 董仲舒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中国汉代儒家思想家、教育家,河北广川(今河北景县)人。幼年好学不倦,勤读儒学,中年收徒讲学,开始了教学生涯。有“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时,大举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应召对策。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取得了第一名。董仲舒一生不得志,晚年回家,专心致志于讲学著书。 ☚ 荀况 昆体良 ☛ 董仲舒 董仲舒董仲舒 (公元前179—前104),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河北广川 (今河北枣强县广川镇) 人。少治 《春秋》。汉景帝时曾任博士,武帝即位后,以贤良对策得到赏识,曾任诸侯王相。一生大部分时间“以修学著书为事”。著有 《春秋繁露》、《春秋决狱》 等。他适应当时封建统治者的需要,建立了一套与封建中央集权制相适应的封建神学唯心主义的思想体系,主张 “《春秋》 大一统”,要求以经过改造的儒家学说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他的法律思想是其整个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 贾谊 汉武帝刘彻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思想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为博士。下帷讲诵,三年不窥园。武帝时,举为贤良,对以天人三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开创了此后两千余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时代。拜江都相, 中废为中大夫。以言灾异下狱,寻赦出。后为胶西王相,以病免,家居茂陵(今陕西兴平西北)。其学把儒家的基本理论同战国以来风行不衰的阴阳家的五行宇宙论相配置, 建构起一种朴素的系统论神秘图式,从而使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新的儒学体系,体现了时代精神, 适应了当时大一统的汉王朝的需要。体系的中心是所谓“天人感应说”。认为“天”对地上统治者经常用符端、灾异分别表示希望和谴责,用以指导其行动。他还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和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的论点,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他对当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的阶级矛盾现象有所揭露,提出“限民名田, 以澹(赡)不足”, “塞并兼之路”的抑兼并主张。教育上,主张以教化为“堤防”,立太学,设庠序。他反对任子之法,提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 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主张“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著有《春秋繁露》(可能经后人附益修改)及《董子文集》。 ☚ 霍去病 司马相如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中期儒家春秋公羊学派大师。广川 (今河北枣强)人,从小攻读《春秋》,景帝时任博士。武帝时上《天人三策》,名声大噪。在他退居家园之后,朝廷每有大议,常专遣使者前往问政。所创始的今文经学,因其思想体系适应了汉代中期的政治需要,故得以发扬推行,成为儒家的正宗,著有《春秋繁露》一书。在哲学上依据《春秋》穿凿附会,提出天人感应的命题,认为人君之权,受命于天。天常以符瑞显示希望,以灾异表示谴责,来指示天子的行动。与此同时,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论点,主张“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封建纲常名教。政治上,反对秦朝汉初单一的法制,强调在正法度之同时,还要明教化。他认为,上天有阴有阳,阴为刑而阳为德,所以人间也就应该同时具备教化和法度。政治统治,要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即刚柔相济、软硬兼施。思想上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企图利用儒学统一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这个主张得到汉武帝的同意和采纳,从而使儒学获得独尊的地位,成了汉武帝时期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的工具,对巩固西汉中央集权政治起了巨大作用。 ☚ 丝绸之路 罢黜百家 ☛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 (今河北景县) 人。专治《春秋公羊传》。其学以儒家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贯穿神、君、父、夫权,形成封建神学体系。体系的中心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天为“万物之祖”,“百神之君”,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企图论证“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借天意使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提出 “三纲五常” 的封建伦理,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宣扬历史循环论。对贫富悬殊的现象有所揭露,主张“限民名田,以澹不足”,抑制豪强兼并土地。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和保存在《汉书·董仲舒传》中的 《举贤良对策》。 ☚ 韩非子 王充 ☛ 董仲舒 董仲舒董仲舒 (公元前179—前104),中国汉代儒家思想家、教育家,河北广川 (今河北景县)人。幼年好学不倦,勤读儒学,中年收徒讲学,开始了教学生涯。有 “汉代孔子”之称。汉武帝时,大举天下贤良文学之士,董仲舒应召对策。系统地提出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主张,取得了第一名。董仲舒一生不得志,晚年回家,专心致志于讲学著书。 ☚ 荀况 昆体良 ☛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景县董故庄)人。景帝时任博士官, 武帝时任江都相等职。其时,土地兼并剧烈, “富者田连仟陌,贫者亡立锥之地”,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他针对贫富悬殊的情况, 上《限民名田疏》,主张“限民名(占)田,以澹(赡)不足”,“塞并兼之路”。要求武帝取消盐铁官营、严禁任意杀害奴婢、减轻赋税、徭役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限田主张的人。 ☚ 晁错 桑弘羊 ☛ 董仲舒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西汉广川(今河北枣强东) 人。专治 《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为博士。武帝时“举贤良文学之士”,以贤良对策(“天人三策”) 得到武帝赞许,任为江都易王相,后又为胶西王相。不久辞官家居,以修学著书为事。但朝廷有大事时,常遣使者到其家征求意见,著作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春秋繁露》疑有后人观点搀入。在 《举贤良对策》第三策中,向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为武帝采纳,开此后2000多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将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封建神学体系。体系中心是所谓“天人感应”说,将天道与人世牵强比附,认为存在一个“万世亡弊”永恒不变的“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同上),假借天意把封建统治秩序神圣化、绝对化,以适应封建统治者巩固政权的需要。还提出性三品说和“三纲五常”的伦理观。肯定义利为人人所有,“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但认为义与利对人的作用不同:“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解释当时“民皆趋利而不趋义”的原因在于人们对物“小者易知,大者难见” (同上)。指出“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汉书·董仲舒传》)。又认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对待义利的态度不同:“夫皇皇求财利常恐乏匮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大夫之意也” (同上)。将战国以来逐渐摆脱伦理观念束缚的经济思想重新加上伦理的桎梏,提出“正其谊 (义) 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同上),这一割裂义利关系,反对言利的观点,在此后2000年间一直为儒学继承者所尊奉,对经济思想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注意到当时人民生活的艰苦贫困,意识到“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是由于统治阶级“已受大,又取小”,已经“身宠而在高位,家温而食厚禄”,还要“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天下”的结果。因此要求“君子不尽利以遣民”,“不与民争业” (同上),“为天下兴利,为天下除害”(《春秋繁露·考功名》)。指出民无所好,无所恶不利于加强君权,主张通过赏罚手段,“设赏以劝之”,“设罚以畏之”,以爵禄、声、色、味“诱其耳目” (同上书,《保位权》),满足各阶级各阶层不同的物质欲望,从而实际上自我否定了“不谋其利”、“不计其功”的命题。从维护封建统治的长远利益出发,揭露了当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 (无)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上》) 的社会贫富悬殊现象。最早提出了限田及抑兼并主张,要求“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 (同上)。其经济主张对后世有较深远的影响。(参见“限田论”) ☚ 晁错 桑弘羊 ☛ 董仲舒179~104B.C.Dong Zhongshuphilosopher of the Western Han Dynasty,also modern script master. Works: Luxuriant Dew of the Springs and Autumns,etc.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西汉儒学大师、思想家。广川(今河北枣强广川镇)人。景帝时任博士官。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应诏三次回答汉武帝策问,进献《举贤良对策》,即著名的“天人三策”,建议采用儒学作为统治思想,而对“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汉书·董仲舒传》)。武帝接受他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元光元年至元朔四年(前125),任江都王刘非相国十年。其间辽东汉高祖庙和关中高陵便殿失火,他推演灾异,认为两处失火是天意建议诛除不法诸侯和大臣。结果引起执政权贵愤怒,将其下狱。后被武帝赦免,任胶东王刘端相国四年。元狩元年(前121)以病老辞归,专门从事著述。董仲舒是汉代今文经学大师,以研究《公羊春秋传》著称。他以《公羊春秋传》为依据,吸取阴阳五行学说及道家、法家学说,建立起一个新的儒学思想体系,回答了当时社会的一系列哲学、政治、社会、历史问题。“天人感应”是其思想体系的中心。它恢复了西周以来的宗教神学天道观,认为天是有知觉、有意志、有情感的至上神——“百神之大君”(《春秋繁露·郊义》),主宰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他利用人对自然之天的感官印象进行附会,说:“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也;见其光,所以为明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在论述天如何主宰世界时,提出了一个以阴阳五行为基础的世界图式。认为“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而为阴阳四时,列为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胜》)。阴阳二气相互作用形成自然界千变万化,风、雨、雷、电、霜、露、云、雾都是阴阳二气“运动抑扬”而生。《春秋繁露》中反复讨论阴阳五行,所表述的观点约有五端: 一、阴阳五行从属于天。称阴阳为“天地之气”,称五行为“天地之序”。阴阳五行之变化受天意支配,人可以通过分辨“阴阳出入、虚实”和“五行本末、顺逆、大小、广狭”察知天意。二、阴阳消息形成四时变化。阴消阳息的过程为春夏二季,春季阳气生息而阴气消减,夏季阴气至衰而阳气至盛。阴息阳消的过程为秋冬二季,秋季阴气生息而阳气消减,冬季阴气至盛而阳气至衰。三、五行相互关系是“比相生而间相胜”。五行依照木、火、土、金、水排列,“比相生”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间相胜”是金胜木,中隔水;水胜火,中隔木;木胜土,中隔火;火胜金,中隔土;土胜水,中隔金。四、五行与五方、四时相配。“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春秋繁露·五行之义》),土为五行之主,居于中央而兼主四时。五、赋于阴阳五行伦理和政治性质。“阳为德,阴为刑;阳主生,阴主杀”(《汉书·董仲舒传》)。“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春秋繁露·王道通三》)。在将阴阳五行伦理化神秘化的基础上,论证君权神授和封建等级尊卑观念。宣称“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繁露·为人者天》)。“受命之君天命之所予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提出灾异谴告说,说明天对所立之君主的爱护与监督。认为天时刻关注国家政事得失,“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汉书·董仲舒传》)。又以人副天数说作为天人感应的依据。认为人是天依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人身的骨节、五脏、四肢等与一年的日数、月数,以至阴阳、四时之数皆可相符。如人身“内有五藏(脏)”符合五行,“外有四肢”符合四时,“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助》)。以此说明“为人者天”,故天人可以感应。《举贤良对策》中,从天人感应说出发,将王者的职责归为三项:“上谨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天人感应”说具有浓厚的神秘性,阻碍人们正确认识自然和社会,但在历史上又有限制君权、维护地主阶级长远利益的意义。以“为人者天”为前提,董仲舒提出了自己的人性理论。他指出,人是天地间万物的精华,“天地之精所以生万物者,莫贵于人”(《春秋繁露·人副天数》)。对人性进行分析时,他认为人天生的资质中有性和情两个方面,不能忽视情的存在,“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言人之质而无其情,犹言天之阳而无其阴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情和性都是人先天具有的资质,“情亦性也”(同上)。但在人的资质中情与性又是对立物。情与阴相联系,表现为贪;性与阳相联系,表现为仁。“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天有阴、阳之施,身亦有贪、仁之性。”(同上)在阴阳对立中阳为主阴为从,在人的资质中仁为主贪为从。他肯定人有先天的“善质”,又不完全同于性善论。认为与禽兽相比万民之性可称为善,用人道之善衡量万民之性还不能称为已善。“吾质之命性者异孟子。孟子下质于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为,故谓性未善”(《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具体分析人的本性时,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斗筲之性”和“中民之性”。“圣人之性”先天至善而无恶的因素,“斗筲之性”先天至恶而无善的因素,“中民之性”则是“有善质而未能善”(同上)。他把“中民之性”定为主要研究对象,说:“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春秋繁露·实性》)。将人性与善的关系比喻为禾茧与米丝的关系,说米丝出于禾茧,未可谓禾茧即是米丝,必待加工方成为米丝。又说:“性似有目,目卧幽而瞑,待觉而后见。当其未觉,可谓有见质,而不可谓见。今万民之性,有其质未能觉,譬如瞑者,待觉教之然后善。当其未觉,可谓有善质,不可谓善,与目之瞑而〔不〕觉,一概之比也。”(同上)从而强调“圣王”进行“教化”,和“万民”接受“教化”的重要意义。强调人具有先天善质,要把善质转变为现实的善,必须通过“教化”;人具有先天情欲,有产生恶的根据,要“损其欲以辍其情”,亦必须通过“教化”。董仲舒对先秦儒家伦理思想进行理论概括,明确提出“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观,并用阴阳五行学说进行系统论证,使其与神学天命思想联系起来。“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妇纲,“五常”是个人修身处世的五种道德规范: 仁、义、礼、智、信。他强调“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苍义》)。君臣、父子、夫妇关系是由阴阳关系决定的。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妇为阴,“诸在上者皆为阳,诸在下者皆为阴”(《春秋繁露·阴阳尊卑》)。阳是主导方面,阴是从属方面。阳支配阴,阴配合阳。“阴道无所独行,起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春秋繁露·苍义》)。阴不能单独有所作为,只能配合阳的作为,阴配合阳取得成功,其功也只能归于阳而不能由阴分享。因此君臣、父子、夫妇关系中,君、父、夫处于统治支配地位,臣、子、妇处于被统治支配地位。天子接受天的命令,诸侯接受天子的命令,子接受父的命令,臣妾接受君的命令,妻接受夫的命令,都被归结为“尊天”。“三纲”是天规定的伦理秩序,故又称为“天伦”。还认为四时五行体现着父子关系。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包含有子继父业、子承父志的人道意义。五行中土为贵却不主四时中的任何一时,这是因为土为火生是火之子,不与火分享功名。子为父尽孝、臣为君尽患皆取法于土。由此可见,“三纲”的中心要求是把孝和忠绝对化,以强化封建宗法秩序和封建君权。又把“五常”与五行相配,以仁配木、智配火、信配土、义配金、礼配水,用以证明“五常”的永恒合理性。强调“五常”是治理天下的器具和长治久安的保障。“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施德于外方,延及群生也”(《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的伦理思想中还讨论了“志功”、“义利”、“经权”三对范畴。主张在评价善恶的时候必须注重“志”(动机),“功”(效果)则是次要的。一个人如有为善为恶之“志”,主动为善为恶,其为善应受到更大赞扬,为恶应受到更大惩罚。甚至只有为恶的“志”而未为恶,也应受到惩罚,“志邪志不待成”,可以“原心定罪”。相反,如果没有为善为恶之“志”,被迫为善为恶,其为善则不必大加赞扬,为恶也可惩罚较轻。认为在处理“义”(道德)和“利”(物质利益)的关系时,应该重义轻利。虽然义和利对人都是不可缺少的,但义比利更加重要,“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春秋繁露·身之养莫重于义》)。有义之人虽贫能自得其乐,无义之人虽富也不能自存。“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同上),必然招致灾难。在“经”(原则性)和“权”(灵活性)问题上,他重视“经”,对“行权”虽未一概排斥却提出了严格的条件,认为不遇生死存亡关头不可以“行权”,即遇生死存亡关头如果害人利己也不可以”行权”,即遇生死存亡关头又不害人,“行权”也有一定范围,这就是“行权”违反某些原则,必须是为了符合更高的原则(“巨经”)。超出这个范围,不符合这些严格条件的灵活性是道德所不允许的。董仲舒的“正名”思想接触到逻辑和认识论问题。他强调“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为名。名者,圣人之所以真物也。”要求“名物如其真,不失秋毫之未”(《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认为“名”(概念)来源于“物”,要确切真实地反映“物”。“名”的作用是“真物”,不能“真物”就不能作为事物的“名”。还讨论了“名”的种属关系,把荀子说的“共名”与“别名”称为“号”与“散名”。要求“号”反映一类事物的共性,“散名”反映同类事物中各种事物的特性。例如享鬼神这一类事物号为“祭”,四时享鬼神则分别名为“祠”(春祭)、“礿”(夏祭)、“尝”(秋祭)、“蒸”(冬祭)。猎禽兽这一类事物号为“田”,四时猎禽兽则分别名为“苗”(春 田)、“搜”(夏 田)、“狩”(秋 田)、“猕”(冬田)。但又认为“名各顺于天”(同上),“名”表达着“天意”,通过概念认识事物就是认识“天意”。“天子”之名是视天如父以孝道事天之义,“诸侯”之名是伺侯天子之义,“大夫”之名是善大于匹夫之义,“士”之名是办事之义,“民”之名是瞑而不觉之义,这些含义都是“天意”。人们应该通过“名”体认“天意”。这样,他的“正名”论便成了神秘主义的“天人合一”思想体系的组成部分。董仲舒提出“三统三正”循环的历史学说。认为历史是按照黑统、白统、赤统的顺序循环的,每一朝代代表其中的一统,夏代表黑统、商代表白统、周代表赤统,继周而起的王朝又代表黑统。每一新王朝建立时必须改制,以与所代表的某一统相符合。改制的内容包括“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一年十二个月中有三个月可作岁首(正月),叫做“三正”。“改正朔”就是改变一年的岁首(正月),黑统以一月为岁首,白统以十二月为岁首,赤统以十一月为岁首。这一项内容特别重要,因为“改正朔”表示承奉新的“天统”之气,“统致其气,万物皆应而正”(同上)。但是不论“三统三正”如何变化,“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同上),封建政治制度和伦理准则被认为永恒不变,故曰“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改制之实”(同上)。这种“天不变,道亦不变”(同上)的形而上学思想,成为封建社会纲常名教万古不变的教条。针对当时有特权的地主阶级违法逾制兼并土地日益严重和农民赋税徭役负担日益繁重造成社会矛盾激化的状况,他主张“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盐铁皆于归民;去奴婢,除未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汉书·食货志》)。这些主张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生产发展,巩固封建统一国家,在当时有进步意义。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体系为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被推崇为儒学正宗,在汉代和整个中国封建社会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地主阶级和封建制度上升阶段,相对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地主阶级趋于保守,他的新儒学体系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阻力。董仲舒的著作,现存有《春秋繁露》十七卷八十二篇,有保存于《汉书·董仲书传》中的《举贤良对策》三篇,还有严可均《全权文》中辑录的文章两卷。 董仲舒前197—前104西汉思想家。广川(今河北枣强东北)人。少治《春秋》。景帝时为博士,潜心钻研孔子学论,被举为贤良。武帝时,以贤良对策,要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采纳,开此后二千余年以儒学为正统之局面。曾任江都王和胶西王相,后托病辞官,专事修学著书。今存《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 董仲舒前180—前115西汉大儒。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景县西南)人。曾任胶西王相。建议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创儒学为正统杂以阴阳五行之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融为一体,建成封建神学体系。其核心谓“天人感应”说。著作传本有《春秋繁露》等。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河北枣强东)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任博士。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答策问,提出“天人三策”,建议“罢黜百家,狡尊儒术”,为武帝所采纳,专立五经博士,斥百家之说。开此后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思想的局面。他们以儒家宗法思想为核心,杂以阴阳五行之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联结在一起,建成封建神学体系。其中心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天”对人间君主经常用符瑞和灾异来分别赞许和谴告。又提出“三纲五常”,认为“天不变,道亦不变”,强调封建伦理制度的永恒性和绝对性。在政治上主张“德刑并举”, 以教化为本,立太学,设庠序,加强封建思想统治。在经济上提倡“限民名田” (限制占田亩数),抑制贵族官僚、豪强地主的兼并。曾任江都相、胶西相。年老辞官,终于家。著作今存《春秋繁露》及《董子文集》。 董仲舒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治今河北景县西南)人。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心理学思想主要有: (1) 提出“天人感应论”,是对孟子“天人合一论”的进一步发展。认为人的形体、心理都必须与天数相符,并以此为基础形成自己的形神观和心物观。(2) 论述了视觉产生的三个条件:“质”(感知器官)、“见”(与物接触)和“觉”(清醒状态)。(3) 在讨论智力时,论述了思维(思维就是谋化、类推)的定义及其和语言的关系。(4) 论述了注意分配问题。(5) 在情欲心理方面,主张用礼义节制情欲,但又不能过度节制。(6) 提出“贵志论”,认为志与物的关系如同质与文的关系,质重于文,所以志贵于物。(7) 提出“性三品论”,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圣人天生已善、中民可善可恶、斗筲之人则生来就恶。(8) 在性与教的关系上,主张善性是性教结合的结果。主要著作有《春秋繁露》。 ☚ 刘安 扬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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