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营田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营田 指对公田的经营。“经营”在这里指的是对荒地、无主土地和没收的土地进行垦种和管理。《文献通考·卷七》:“齐高帝敕桓荣祖修理芍陂田,曰:‘卿但努力营田,自然平殄虏寇。’”据《齐书·长沙王道憐传附子义欣传》上说,修复芍陂可灌“良田万顷”。这里显然指的是管理和垦种好所管营田区的土地。到了唐代后期,内地广泛设屯田区,当时的人们也有称营田为屯田的。但到唐接近末期时,营田与屯田却是有着显著不同之处。如唐朝前期的屯田,军屯主要劳力是戍卒,民屯主要劳力是迁徙而来的。而这时营田的劳动力,按《新唐书·食货志》所说:“宪宗末,天下营田皆雇民或借佣以耕”。意思是说,营田主要是仆人或出租来耕种的。而被雇或承租的主要的并不是缺地少地的贫民,按《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记载:“招致农民强户,谓之营田户”。在卷二百九十一又说:营田区的劳力主要是“高赀户”。“强户”和“高赀户”就是农村中的富裕户。为了加强对这些营田户的管理和控制,唐朝在各道设营田使,多由节度使兼领,州县设营田务。各地营田户都归隶于营田户,而不隶属于州县,也不负担州县的徭役,他们根据用官牛与否,决定交出地租六成或四、五成。到了唐末五代之时,营田又有了新的变化,出现了官田转化为私田的现象。其原因一是营田的农户负担加重,如牛死而租不减。一是营田侵占非营田农户的土地或强迫农民充当营田户,国家纳税户减少,而营田收入又常被管理营田的官员侵吞。于是在五代县、周都曾宣布撤罢营田务及营田区,农户隶属州县,田、庐、牛、农器等,都归营田户作为永业。 营田yíng tián屯田。政府募军或募民开垦土地,征集军饷。杜甫《兵车行》:“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 营田yíng tián〖名词〗 营田❶ 置田,买田。《南史·何胤传》:“山侧~二顷,讲隙,从生徒游之。” 耕种 耕种耰 畋 田(田种) 农(农种) 耘耕 耕耨 耕艺 耕植 耕殖 艺植 敷菑 播耕 垦岱 芸耨 耒耜 另见:耕作 耕地 种植 ☚ 种植 播种 ☛ 购物 购物买市 另见:上街 街市 买 货物 商品 ☚ 买的方式 置办 ☛ 经营 经营营(营运;营干;营致) 经 办 另见:筹划 管理 企业 商业 赢利 亏损 ☚ 经营 经商 ☛ 营田land management见“屯田”。 营田 营田唐五代国有土地的一种形式。唐前期边境屯田叫营田。唐后期至五代营田成为安置流民的一种手段,“雇民或借佣以耕”,其性质和传统的民屯一样,并以官庄形式组织生产,叫营田官庄。营田土地除无主荒地外,还有没入田土。唐前期即设有营田使,主持诸道营田,常与支度使一起由节度使兼任。唐宣宗时诸道设营田务,五代继之。五代后周郭威以营田土地赐给营田户,作为永业。 ☚ 退田 倍田 ☛ 营田 营田❶即“屯田”。北魏宣武帝时 (500—503) 命范绍为西道6州营田大使,实即“屯田大使”,因此屯田也称营田。唐代后期,内地设置很多屯田区,人们多将屯田称为营田。唐各道设营田使,州县设营田务,管理营田。宋承唐制,设营田大使、营田使,管理营田事务。唐、宋时,多称军屯为屯田,民屯为营田。元、明、清各代通称屯田,少有营田之称。 ☚ 荷兰王田 圈地 ☛ 营田❶经营田产; 置办田地。 营田唐代屯田名称之一。一般与“屯田”通用。唐设营田使,管理屯田事务。唐后期,由于战乱,民户减耗,荒地增多,屯田采用出租的方式经营。这些土地称营田,种营田的农民称营田户。州县则设营田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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