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商
经营茶叶贸易的商人。我国茶商的出现始于东汉。至唐代,茶的生产和贸易已在社会经济中占居了重要的地位。茶商主要集中在四川、湖南、江西、浙江、安徽、福建、苏南等五十多个州的产茶区内。是时,出现了一些经营大型茶园和制茶作坊的大茶商,如四川“九陇人张守珪,仙君山有茶园,每岁召采茶人力百余人,男女佣工者杂处园中。”(《太平广记》卷三七,《阳平谪仙》) 至晚唐,一些资本雄厚的茶商还组成商帮,垄断茶叶的产销。明清时期,茶商不仅开展国内贸易,还经营茶叶的海外出口。尤其是清代,在茶叶的产量和质量方面,都比明代有很大进步。经营品种亦更多样,主要有产于福建、安徽、江西等省的红茶;产于安徽、浙江两省的绿茶和产于湖南的黑茶。是时茶叶的产销,一般是由茶农采摘后,先经粗制,再由茶商收买后进行再加工,或转售于茶行、茶厂,然后由大茶商运销欧、美诸国及南洋。茶叶是封建社会商品流通中一种重要的产品。《松窗梦语》卷四《商贾记》认为 “茶盐之利尤巨”。茶业的税收是封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