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语言English Language尽管英语在19世纪以前便在加拿大使用,但人数不多,与不列颠英语也没多大区别。1825年~1846年间,有50多万不列颠移民来到加拿大,到1871年人数已达200多万。新来移民使用的英语与不列颠英语(标准英语)相去甚远,带有明显的地方口音。1880年起,英语被列为学校的必修课。 当人们离乡背井到一个新环境时,语言会出现两种变化:一是不再直接接受母语语法或语音的影响,二是在词汇方面有很大的改变以适应新的环境。如加拿大英语中“clerk”一词,很少有人发[kla:k],而是念[klə:k]。 另一个现象是一词多音,如“schedule”,首音节既可发[ske],也可发[ʃe]。 在语法结构上,加拿大英语同不列颠英语几乎没什么区别。只在介词和动词的选择中有细微的差异。如加拿大英语中“dive”一词的过去时为“dived”或“dove”,但不列颠英语中不用“dove”这一形式。“sick”在加拿大英语中可与“in”、“at”和“to”连用,不列颠英语却不能用“sick to”。 英语语言在加拿大变化最大的是词汇,因为新移民迫切需要用新词汇来指称新事物。词汇的改变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从其他语言中借用,加拿大英语从印第安语、因纽特语以及法语中吸收了不少词语;二是赋予现有的词语新的含义,如,北美英语中“section”增加了“一平方英里”的意思,这是在开垦西部的时候增加的;“riding”也增加了“选区”这个词义;三是创造新的合成词,加拿大英语中将“sour”和“dough”合成“sour-dough”,将法语“la”和“crosse”合成“lacrosse”等;四是创造新词来命名新的事物,如“malemute”(一种狗名),便是加拿大按照第一位饲养这种狗的因纽特人的名字来命名的。“Digby chicken”、“Labrador dog”等都是创造新词的例子。 加拿大从来没有把任何一个地区的英语作为规范进行推广。虽然联邦政府设在渥太华,然而渥太华英语并没有被视为最佳英语。但是全国的英语却具有一种共同的形式和特征。此外,尽管加拿大英语中并没有英国英语中那么多方言,但在使用中地区与地区间还是存在某些差异。纽芬兰省的英语是最明显的例子,它包含了爱尔兰英语和英格兰东南英语的特征。总的来说,加拿大英语可分为以下语音区:纽芬兰区、沿海各省区、安大略东区、安大略西区、大草原区以及不列颠哥伦比亚区。 |